也許ubike最初目的是輔助大眾運輸工具
但現在應該除了輔助大眾運輸工具,還有假日休閒,觀光的其他機能
所以現在還說ubike是輔助大眾運輸的才是搞錯功能
應該說輔助大眾運輸是功能之一,而非唯一
你假日可以騎到河濱去吹風看海
會沿著河濱騎到淡水,吃點東西再搭捷運回家
可以騎到碧潭,或圓山花博公園
平日下班可以慢慢騎著回家(上班有時候趕時間,又會流汗就先排除)
以上每一項都是我會做的,沒有一個是要轉乘大眾運輸
再來說免費跟收費的差別
ubike收費機制,就我知道的三階段
最早開始是前30分鐘免費,但可以30分鐘後還車在馬上租
這個根本就是賠本在推廣,一堆人都騎快30分鐘就找站,然後再續租騎爽爽
後來可能發現這樣太虧,改成15分鐘不能再租
免費時期,基本上比較熱鬧的地方都都租不到車,真的要運氣好才有車騎
而且還有一堆87不會騎硬是要租
不誇張,我看過有人綠燈起步超晃還撞到路人......
還有一群人還完車坐在上面聊天說要等15分鐘再租
現在收費後,至少我在路上沒看過這些87跟屁孩
租借ubike也不用看天吃飯
把ubike還給真正會用的人,至少是會騎腳踏車的......
※ 引述《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之銘言:
: ※ 引述《allgod (歐尬德)》之銘言:
: : 包括柯文哲,強調使用者付費的人都是搞錯ubike的功能
: : ubike設立的最初目的,是輔助大眾運輸工具
: : 廣設站點,收費隨時遞增都是這個目的
: : 推廣大眾運輸最困難的地方是最後一哩路
: : 大眾運輸與私家車的差別在於,私人運具是門對門,節省最多的步行時間,這是大眾運輸硬傷,在旅行時間上常常在這裡被私家車海放
: : 試想,你離大眾運輸站點還得走上數百公尺,你肯走這幾步路,還是騎車?
: : 而既然都要騎車了,你想在捷運站辛苦找車位轉乘,還是直接騎到目的地?
: : 三十分鐘免費,就是提升大眾運輸轉乘誘因
: 聽你放屁
: 屁點 1. 免費可以提高轉乘誘因。 實際上需要車的人都用不到,因為都被當玩具
: 屁點 2. 從來就沒有免費這件事情,是拿你我的稅金去補貼→ 空汙基金。
: 原則上我支持這個單車政策,但我也同時知道整個 Ubike 是由台北市政府出錢給外包
: 給民間公司經營,民間公司又不是慈善事業。
: 如果你不讓他繼續營運成為商模,就會變成錢坑。
: 一但整個系統潰敗,那就甚麼都是NOTHING,譬如台中B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