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世界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史丹福泳將性侵醉女獲輕判 惹議
3.完整新聞內文:
史丹福大學一名游泳選手因性攻擊一名酒醉昏迷的女子被定罪,卻只獲判六個月徒刑,引
發不滿聲浪。
20歲的特納(Brock Turner)曾三度入選全美高中游泳健將,並加入史丹福大學校隊。去
年1月他在校園參加兄弟會派對,並試圖強暴一名醉昏的女子。
兩名研究生騎腳踏車經過,看到他在一個大垃圾箱後面攻擊一個衣不蔽體的女子,並出面
制止。特納企圖逃走,可是被撲倒壓制,直到警察趕來把他逮捕。特納當時血液中的酒精
濃度比合法限制高出一倍。
他在事發後退學,而陪審團今年3月裁定他觸犯三款性攻擊罪。
宣判時,現年23歲的受害人表示特納不應是初犯就獲得從輕發落,否則只會使女生在校園
裡處境更加危險。
她當庭宣讀感人聲明,表示這個事件對她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傷害,「我的獨立、天然的喜
樂、溫和,以及我享有的穩定生活,都被扭曲無遺。我變得封閉、憤怒、瞧不起自己、疲
倦易怒、感覺空虛」。
事發時她醉得不省人事,醒來後發現身在醫院,而警察表示她可能受到性攻擊。她原有固
定男友,事發當天被妹妹和朋友硬拉去參加派對,根本不認得特納。
檢方建議判刑六年,法官3日卻只判六個月,宣稱加重刑罰會對特納造成「嚴重衝擊」。
特納如行為良好,只需服刑三個月就可以出獄,不過他必須完成性罪犯管理計畫,終其一
生也必須登記為性罪犯。
檢察官羅森對法官的裁決表示失望,認為處罰與罪行不對等。他說:「刑罰沒有考慮到這
件性攻擊的嚴重性,或受害者仍身受的創傷。校園強暴案與校外強暴案沒什麼不同。強暴
就是強暴。」
「聖荷西水星報」也批評判刑太輕,有損正視校園強暴問題的努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www.worldjournal.com/4056752/article-史丹福泳將性侵醉女獲輕判-惹議
5.備註:
肥宅剛開始在yahoo新聞看到這個新聞,然而yahoo新聞上還有表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
教授六日時,更是發表連署要罷免法官」耶!
那麼反觀台灣為什麼不能發表連署罷免掉一些恐龍法官.法匠.恐龍法匠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