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繼子 獸父給錢阻哭叫 離譜判不算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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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新北一名年輕繼父,前年十一月生日當天,竟帶十歲繼子上賓館性侵,隔月
又再犯,繼子遭侵害時曾疼痛哭叫,事後在學校出現磨蹭女同學的不雅舉動,師長發覺有
異,全案爆發。獸父竟稱那是兒子給的「生日禮物」,法官雖不信,但又認為犯案過程無
法認定獸父有施加強暴脅迫或違反被害人意願,昨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判刑四年兩
個月。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昨驚呼:「怎麼又有這種法官!」認為被害人心智尚未
成熟,根本無法思考是否有意願和繼父發生性行為,「如果哭泣不代表不要,那到底怎樣
才叫不要?」她將向司法院抗議本案判決。
繼子稱有試圖撥手
判決指,前年十一月獸父生日當天,帶繼子到永和一家賓館,對繼子肛交,繼子因疼痛哭
喊,他還稱「如果你不哭,我就給你錢!」繼子隨後噤聲遭侵犯。不料獸父食髓知味,隔
月又帶繼子到中和一家旅館再犯,繼子又因疼痛哭喊,獸父便改成口交。繼子對遭侵犯一
事隱忍不發,直到去年在校出現磨蹭女同學動作,被師長察覺,全案才曝光。
獸父挨告後坦承有性行為,但否認繼子抗拒。繼子則稱第一次被帶去賓館,他就因疼痛而
哭喊,也試圖撥開獸父的手並要推開,但獸父說「如果你不哭,我就給你錢」,所以他忍
住不哭。第二次獸父說要帶他去「洗澡」,並帶他去旅館,他同樣因為很痛而哭叫,獸父
就改要他口交。
一審僅判4年2月
法官認為,繼子雖曾在警詢時,指出曾有反抗,但檢方調查時對這部分又隻字不提,實有
可疑,法院審理時則稱,曾試圖推開獸父但「使不上力」,但這也可能是獸父當時忙於侵
犯而未察覺有無反抗。另外,繼子雖因疼痛哭叫,但獸父表示要給錢後就沒再哭叫,獸父
也可能因此認為繼子哭叫不是為了抗拒,且以金錢利誘後就願意配合肛交。
判決指,獸父第二次要帶繼子上賓館時,繼子雖知意圖卻未拒絕,加上獸父否認要求口交
時有強壓頭部等強暴脅迫手段而違反被害人的意願,法官因此認定全案不構成刑責七年到
無期的加重強制性侵罪,而是屬於被害人屈於父親權勢的利用權勢性交罪(刑責六個月到
五年),另被害人未滿十四歲,父另犯刑責三到十年的對未成年性交罪,前罪由後罪吸收
,判四年兩月,可上訴。
罪證有疑利歸被告
律師鄭光婷認為,若繼子起初有表達抗拒仍遭性侵,繼父給錢後才沒抗拒,但前半段的性
侵部分,仍應論強制性交罪,後半段則是對未成年性交罪。也有律師認為,如無法確定繼
子哭叫等同拒絕,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法官會以對繼父有利的方式判決。
獸父性侵案例
2016/01
.新北市李男用布替上完廁所的10歲女兒清潔下體時乘機猥褻,又趁女兒熟睡時再犯,李
男辯稱「是如同情人間的撫摸」,被依乘機猥褻等罪判刑2年
2015/03
.苗栗禽獸夫婦生8個小孩,獸父常逼5歲到10歲的幼女與妻4P,共4女受害,一審判父23
年半、母13年2月
2013/04
.北市獸父從女兒3歲開始性侵女兒,女兒17歲時獸父還下跪向女兒求婚,檢方依加重強
制性交等罪起訴獸父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608/37258558/
作者:
diding (酸鹼中和)
2016-06-08 12:37:00看標題就知道在哪個城市了
作者:
Luvsic (FLCL)
2016-06-08 12:37:00公豬 一定是價錢談不攏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6-06-08 12:38:00新北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6-06-08 12:38:00竟然沒有重判2年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6-06-08 12:41:00新北日常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6-06-08 12:42:00靠 這樣才四年兩個月?
作者:
q123212 (q123212)
2016-06-08 12:44:00錢是塞嘴巴嗎
作者: carl777 (Carl) 2016-06-08 12:44:00
又是新北……
作者:
AWPER (awper)
2016-06-08 12:45:00新北根本就台灣印度
作者:
jwlhs104 (機智小字典)
2016-06-08 12:47:00新北......
作者: Eric0204 2016-06-08 12:49:00
只有新北市才可以超越新北市
作者: gekkojam 2016-06-08 12:50:00
天哪~~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6-06-08 12:51:00
幹.人渣.新北真的鬼事鬼父鬼屁孩特多.
作者:
knight77 (オニオンナイト)
2016-06-08 12:52:00新北不意外
作者:
MeloKing (Rainbow又升起來了!!)
2016-06-08 12:53:00這法官也太扯
作者: lyc456 (樹) 2016-06-08 12:55:00
新北正字標記 「鬼父」
作者: ASUSboy 2016-06-08 12:59:00
法律人:鄉民多唸點書辣
作者: wang35 (時代的眼淚) 2016-06-08 13:02:00
都是屎,好噁
作者: Jsayta (纖) 2016-06-08 13:03:00
真的好扯!!!!!!
作者:
IN (願自身光明熾然照耀世界)
2016-06-08 13:10:00爛法官
作者:
Leoreo 2016-06-08 13:11:00全能高級法律人:滾 給我多讀點書
作者: wulinzyy 2016-06-08 13:14:00
法官無教化可能 拖下去吧
作者: molle 2016-06-08 13:20:00
年輕男子啊? 你忘記上色了喔若被害人年紀過小 依其心智尚未成熟的考量就規範在本案法官判的"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裡面了啊 講什麼廢話 叫立委提高刑責啦 這梗都吵幾年了還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fix78 2016-06-08 13:28:00法官不意外
作者:
sj210444 (槍手打手槍)
2016-06-08 13:29:00台灣法官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