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養寵物跟我們人類會挑配偶一樣
兩者都是必須花長時間陪伴的生命伙伴
那為什麼配偶可以用主觀喜愛條件來挑,但寵物不行?
不挑寵物的外型或品種甚至是個性,這才叫"愛"?
我認為重點是在負責,而不是怎麼取得寵物
也就是那句老掉牙的
選擇你所愛,愛你所選擇
既然你不會拋棄你的家人,你也不應該拋棄你當初選擇的寵物
真的想幫助社會上眾多的流浪狗,與其在網上罵人家買賣寵物
不如以實際行動,去幫助一些真的有在做事的動物中途之家
我認識一對夫妻,他們在山上買地蓋房子犬舍做中途
做這種事,開銷真的很大,老.病.殘的狗,照護用品的花費不會比人類少
照顧一隻就夠讓人累了,他們那邊至少200隻,
這邊的狗,能活著找到新家的少,多半還是生命在此終結
但至少不是變成一具在路邊的腐屍肉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