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史丹福性侵案受害者控訴文撼動美國社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06-11 12:04:32
其實喝醉酒後的性行為很難判定
是強迫性侵
第一點,
你醉了嗎?
怎麼判定妳當下醉到無行為能力?
第二點,
我要怎麼知道是不是妳醉了後,
跑去向男性暗示合意性交?
案例分析
甲女到乙男家作客
飲用酒精製品後,
甲女與乙男發生性交行為。。。
之後,甲女向警方報案,
控告乙男性侵。。。
乙男聲稱甲女飲酒後
主動向男性挑逗,並發生合意性交
乙男並持有性交當時雙方入鏡的
自拍影像為證
甲女則反駁,飲酒後已不醒人事
誤認乙男為男朋友才會不加以反抗
認為乙男故藉酒精飲料性侵
鄉民,你怎麼判?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06-11 12:07:00
母豬 我一定判妳有罪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06-11 12:16:00
請見#1NIxNe0R凡強姦都按聖經判啦 付50元娶被強姦者這是護家盟的判法 依照聖經對家庭就是好棒棒 請付50元
作者: sgi9 (居埃久)   2016-06-11 12:19:00
閉嘴啦這案例有目擊者有證據你在那邊提其他例子移花接木。
作者: hexi   2016-06-11 12:26:00
原po說的例子也是其來有自,但前文例應該在於罪刑輕重的拿捏
作者: t43072000 (Bigoh)   2016-06-11 12:29:00
看你遇到什麼類型的法官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06-11 12:37:00
遇到上帝耶和華這類的法官 就是讓強姦犯付50元娶被強姦者請見#1NIxNe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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