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0分鐘休息時間被分拆 勞動部稱違法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6-06-15 10:51:57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30分鐘休息時間被分拆 勞動部稱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6月14日 04:10 吳泓勳/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有雇主將勞工30分鐘的休息時間分散,再以休息時間不計薪為由,將
時薪打折給付。對此,勞動部長郭芳煜昨天說,這是雇主走法律漏洞,「這就是個違法動
作」,他強調,勞動部會加強勞動檢查,並透過行政函令杜絕漏洞,抑制不良風氣。
日前有打工族向媒體投訴,雇主將一般的30分鐘休息時間,攤到每小時變成各休息6到8分
鐘,例如每工作52分鐘或54分鐘後,就休息6或8分鐘。之後再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當作
理由,把時薪打折。以目前基本打工時薪120元來說,少工作6分鐘薪水就打9折剩108元,
卻也沒真正休息到。
勞動部曾一度表示,若勞工確實有休息並不違法。因為根據《勞基法》第35條規範,勞工
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
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雖然《勞基法》明文規定,但仍傳出不良雇主鑽法律漏洞。昨天立委黃秀芳向勞動部長郭
芳煜詢問,有惡質雇主把午休30分鐘休息時間,分拆到每個小時,變成每小時休息6到8分
鐘,有違法問題嗎?
郭芳煜表示,根據事後了解,同仁是以一般原則做說明,所以說沒違法,但這種說法不夠
精準。他強調條文是死的,以這事件來說,必須檢視勞基法的立法初衷,實際上6分鐘沒
辦法達到休息目的,甚至員工還在待命,這種行為違反勞基法的立法意旨,屬於違法行為

郭芳煜更直說,這就是少數一些不良雇主在鑽法律解釋的漏洞。他強調,會加強勞動檢查
,並研擬透過行政函令杜絕問題,抑制不良雇主的歪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14000405-260114
5.備註:
慣老闆: 違法又怎樣? 勞動檢查都嘛會先發公文 你勞動部咬我啊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6-06-15 10:52:00
違法又怎樣??有員工檢舉再說 查得到再說 罰得到再說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6-15 10:54:00
so? 重罰幾萬?
作者: asf78609 (我天生神力啊!!)   2016-06-15 10:54:00
違法!但我不罰只警告,謝謝指教!
作者: TAIPEI2010 (光輝道路)   2016-06-15 10:55:00
規定工作七天要休一天,結果變成連上12天也合法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6-15 10:56:00
那之前連續工作12天又合法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15 10:57:00
違法又不罰-.-
作者: ayenyayaya (ayenya)   2016-06-15 10:58:00
乾脆每秒休息 0.1秒好啦
作者: gigabit (yang)   2016-06-15 11:03:00
資動部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6-06-15 11:28:00
雇主:每秒休息0.1秒 眨眼=休息
作者: nckukath (無奈小智)   2016-06-15 11:31:00
去妳的少數,大多數都是這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