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紅十字會前秘書長:專法神聖不可廢

作者: wang197426   2016-06-15 13:38:34
原文 43
紅十字會專法,如果是因為圖利某黨,財務不透明的狀況下要廢除
廢除以後紅十字會依然存在,那是不是要立新法管理?
還是隸屬於某部會或是總統府之下?
再來,彭P的名言,穿上北一女的制服不代表阿肥就是北一女的學生
那廢除專法的紅十字會,到底算是什麼?還是要改名金十字會?
如果又要設立專法管理,和修現在的專法有什麼不一樣?
最後,我們的紅十字會,能不能穿上北一女的制服呢?
作者: alumican (新電視 ya)   2016-06-15 13:39:00
金十字已經被用掉了
作者: tmwolf (魯神)   2016-06-15 13:39:00
恢復本名藍十字會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6-15 13:40:00
不然其他的基金會財團法人是怎麼管理的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6-06-15 13:41:00
問題是這個本來就不是真的是你一直自我催眠告訴自己是真的啊 然後還要硬逼其他人也相信
作者: CS5566 (⊂(‵・ω・)⊃)   2016-06-15 13:42:00
回歸人民團體法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6-15 13:43:00
分紅十字會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15 13:43:00
到底誰規定紅十字會一定要有專法管理??慈濟難道有專法嗎?沒有專法慈濟就得改名叫慈慈嗎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6-06-15 13:45:00
不是立新法喔,原本團體法人就有法律規範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15 13:45:00
從頭到尾假設了一個不存在的事實.然後拼命跳針廢不廢
作者: wang197426   2016-06-15 13:45:00
我以為重點是能穿上北一女的紅十字制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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