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衰男罹愛滋告前男友 病毒株99%相同仍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24歲的男子小傑(化名),五年前上網認識了同齡的何姓男子,兩人隨即陷入
熱戀,並多次共赴雲雨,但雙方常因意見不同而吵架,沒多久便已分手,而後他感冒多時
無法痊癒,前往醫院抽血檢驗,這才發現自己罹患愛滋病,懷疑是前男友傳染給他,憤而
對何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將兩人血液送驗後發現,病毒株竟高達99%相同,但檢方認
為這無法證實何男就是傳染源,因此判何男不起訴。
何男到案時供稱,自己的確罹患愛滋病,但他跟小傑關係單純,雙方僅是認識,並無交往
也未發生過性行為,檢方委託陽明醫院進行鑑定,兩人病毒株相似度為99%,即便如此,
由於愛滋病毒株有數種不同類型,因此鑑定結果也無法證明傳染源,加上小傑無法舉證兩
人發生過性行為,檢方今依罪證不足,將何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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