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今天在臉書說,NCC委員被提名人提供的資料有問題,在提供的論文著作中,沒有
清楚標明合著人。
後來,去查了這名受審委員的博士論文,竟有整整一頁疑似是複製貼上,但沒有寫出處與
來源。這件事太奇怪了!就算是文獻回顧,也要標出處,或改寫吧,還是敝魯搞錯了?
55頁談通訊傳播事務,同交通部電信總局 https://goo.gl/OoFVxk
56頁組織改造,同T&D飛訊第86期14頁談組織改造原則。注意的是,論文是2007年,這個
飛訊文章是2009年。 http://goo.gl/oqeAvB
56頁談電信與廣電傳播,部分同基金會的報告,但人家基金會卻有附註出處(陳朱強,20
03) http://goo.gl/87OYWB
圖1
http://i.imgur.com/Tfyt6Y8.jpg
圖2
http://i.imgur.com/b0dt7PS.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