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收阿,但入城費或許只有週末和假日才收,假設一個人500元,那在繳交的時候政府會發給每個人五張100元的消費現金抵用卷,這個抵用券在宜蘭縣內都可以當做現金使用(飯店民宿也可以),若消費抵用券面額超過消費金
然後店家再把收取到的抵用券,拿去和宜蘭縣政府對換成等值的新台幣,而這麼做可以達到:
(1)抑制連500都不願消費,卻來跟大家擠的假日觀光客。
(2)是一個強迫經濟流動的概念,甚至帶動更多的金流,而政府會從中賺到錢,而且能減少抱怨純受入城費的聲音。
(3)減少逃漏稅,因為店家要拿抵用券換現金,政府同時能做縣內的觀光商業普查,而且會很準確。
(4)非法經營的店家會減少,因爲非法的商店無法去跟政府請錢,所以不會收觀光客的抵用券,客人一旦覺得不方便,自然就會轉向能收受的店家消費。非法的要馬去辦登記開始受政府監督,不然就虧損倒閉。
當然細節都能再被討論,也一定還會有更多更好的發想,我只是覺得如果有搭配配套措施,入城費或許能為宜蘭,以及觀光客們帶來更多的好處,而這取決於大家的創意和多種專業的整合,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