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對機車族不利的交通法規
現實上中華民國的交通對機車族是各種危險
這兩者都沒想辦法先排除
然後用一個機車肇事率高當理由拿機車族開刀
這誰能接受阿
大部分的路給機車騎的只有一條在右邊
中間汽機車都能開
左邊是快車道只給汽車開
那正常行駛的機車會遇到什麼危險狀況?
右彎汽車(笑 or 汽車跟你搶路開
公車 停車格在慢車道上
各種汽車違停直接把慢車道卡死
(這種有些警察看到也是裝死)
道路行駛空間差距太大
當然是機車肇事率大
然後每次法規更動法則都是機車中槍
荒謬
整天找弱勢沒資源的開刀
偉哉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