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這種鬼話如果你不堅守的話
: 事情就會變成任何老闆要變更你的工作報到地點
: 都可以任意而為
: 不是你以為的台北打卡 桃園上班
: 原本約定的就是台北報到 然後去桃園值勤
: 還是不懂??
: 簡單來說如果你是一間保全公司的員工
: 你在台北應徵工作
: 公司規定每天必須到台北總公司打卡之後
: 才能前往客戶那邊上班
: 當班一陣子了你在台北都買好房了
: 公司跟你說從明天開始
: 你變成要去桃園客戶那邊刷卡才算上班
: 你要吞下去嗎??
總公司跟上班地點就在桃園
叫你到桃園報到不合理嗎
所以以後各公司行號搬遷
必須同意員工可以到原公司所在地報到
這種邏輯不要說台灣
在全世界範圍來說是正常的嗎
HP筆電部門從德州搬到加州
應該讓員工從德州打卡
派交通工具接到加州去上班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