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6-27 10:58:17※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這種鬼話如果你不堅守的話
: 事情就會變成任何老闆要變更你的工作報到地點
: 都可以任意而為
: 不是你以為的台北打卡 桃園上班
: 原本約定的就是台北報到 然後去桃園值勤
: 還是不懂??
: 簡單來說如果你是一間保全公司的員工
: 你在台北應徵工作
: 公司規定每天必須到台北總公司打卡之後
: 才能前往客戶那邊上班
: 當班一陣子了你在台北都買好房了
: 公司跟你說從明天開始
: 你變成要去桃園客戶那邊刷卡才算上班
: 你要吞下去嗎??
總公司跟上班地點就在桃園
叫你到桃園報到不合理嗎
所以以後各公司行號搬遷
必須同意員工可以到原公司所在地報到
這種邏輯不要說台灣
在全世界範圍來說是正常的嗎
HP筆電部門從德州搬到加州
應該讓員工從德州打卡
派交通工具接到加州去上班這樣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6-27 10:59:00是,等等騎士團 先補血
作者: lineagewen (機械磨人) 2016-06-27 11:00:00
正常啊,汐止有間公司以前在新竹,搬家後出車載員工上
作者:
lichai (雷迪咖)
2016-06-27 11:00:00還滿正常的,老闆不同意就罷工,然後老闆就同意了
總公司搬遷更改上班地點本來就要勞工同意好嗎....
作者: lineagewen (機械磨人) 2016-06-27 11:01:00
班呀,勞動條件變更,本來就要協商同意
作者:
miacp ( )
2016-06-27 11:01:00喬好就正常,沒喬好就不正常,你想問甚麼?
作者:
ab2326764 (☠┌( ̄◇ ̄)┘☠)
2016-06-27 11:01:00鍵盤罷工份子等等會嗆你 自己不罷工 活該
作者: banker5566 (56家族~棒) 2016-06-27 11:01:00
74團有空還是多關心自己的一例一休吧,別急著噓別人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6-27 11:01:00
報到地點是因,休息時間長短是果……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6-27 11:02:00
不同職別特性……
作者: banker5566 (56家族~棒) 2016-06-27 11:02:00
錢太少才是因,其他項都是附加的啦
作者:
gtrzero (2012)
2016-06-27 11:03:00姐就是霸氣 不想搬去桃園怎樣? 松山報到坐車睡覺很好阿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6-27 11:03:00
錢太少是中外自古皆然,不然要戰什麼?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6-06-27 11:04:00隨便亂改無視合約就是違法 所以新董最先同意這條
會怎樣?看你在公司的重要性.如果你在公司很重要公司就會
作者:
gtrzero (2012)
2016-06-27 11:05:00我朋友也經常先打卡上班完再跑出去吃早餐~ 有什麼不可以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6-27 11:09:00憑什麼可以這麼爽?
作者: GJ21 (GJJGGJJGGJJGGJJGGJJGGJJ) 2016-06-27 11:09:00
不同意公司要資遣的阿 不然是自己主動離職公司想搬就搬阿
對照前一陣子中油南遷的新聞 看看酸民的嘴臉什麼不爽不要做 公司要遷你是不會跟著下去嗎跟本文推文中說的要勞工同意 差別真大阿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6-06-27 11:27:00
勞動條件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