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一但遇到這種臨時活動檔期,
: 這時候如果要讓這些勞工(業務員、銷售員)
: 一定要二例假, 那人手會明顯的不足。
二例假雇主還是可以請員工來上班
只是要給加班費和補休。
: 你會說, 人手不足就雇人啊? 問題是平常人力又充足,
: 你雇人的結果是, 平常的人力又多出來。
所以不需要多雇人阿,叫原本的員工來加班乖乖給加班費
: 然後這就是重點: 一間店是看總業績分獎金的, 你多雇人,
: 就是多分獎金, 原本的員工未必願意看到這樣的狀況。
哇塞,二例假對員工超有利,有比較多加班費,有補休,有獎金
我看不出員工未必願意的理由?
: 對於這些員工來說, 雖然連續上班很累,
: 但其實假只是調動, 很多人寧願多賺一點錢
: (應該說, 寧願選休假的不會進這行)
: 那只剩下雇用打工一途, 但打工的專業、敬業態度比起正職
: 都還是有差, 所以也未必能派上用場。
對3C賣場的許多正職店員.....嗯....我持保留態度........
: 以上, 你應該很清楚的明白,
: 這些勞工很可能寧願選一例一休, 優於二例的例子
你的假設建立於二例老闆就不會叫員工來加班的基礎上
問題是明明兩種狀態老闆都可以請員工來加班啊,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