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6-07-01 12:53:39※ 引述《Romia (渴求夜的王)》之銘言:
: 如題
: 就長輩們一邊看新聞一邊討論,我在房間聽他們講。
: 他們說這兩例假下去,他做日領點工會賺不夠養家
: 想想合理,因為有作有給錢
: 小公司錢賺不多比較守法一點,這兩例下去就是他每周少賺一天。
: 另外就是去小吃店工作的阿姨,
: 他一周只休周一,其他時間就因為小吃只忙午晚餐時間
: 只做中午四個小時
: 這例假下去又是少四小時。
: 就他們來看,二例確實沒有比較好。
: 有沒有其他二例比一例一休差的狀況呢?
其實所有最低薪資 休假 等等法律規定 都是在規定"最低標準"
所以啊 有傷害的就都是領最低標準邊緣的那些人而已
像小魯待過的公司 都是週休二日
很多都是每天8小時 也就是十幾年前就是每周40小時了
所以工作時數在那邊改改改 小魯我也沒賺到什麼
放假也差不多 很多公司都有所謂的"節日假"
妳變成國定假日也是放假 沒變也是節日假(我還可以改在別天請假)
阿有沒有國定假是干我什麼關係?
加班費就更不用說了 這在我們這一行根本就是假的
反正想加班的人去加班 不想加班的人就不要去
小弟我十年來假日去加班的次數還不到一隻手的手指頭
有些老板就是喜歡下面的人加班的 就不要鳥他 不爽來資遣我啊
我也被公司高層約談過 我也是直接明說"如果公司有緊急事情處理我會加班"
(意思就是可以明天做的我就不加班 結果我是做RD的 哪有什麼不能明天做)
結果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所以加班費對我來說跟屎一樣沒用 連獎金跟分紅的零頭都不到
所以啊 這些規定 都是影響比較接近最低薪資邊緣的人
雖然我認識這些人不多 不過也有看過不少上班一直滑iPhone的22K
基本上如果人民缺錢生活 政府應該要幫忙才對
我看過薪資不高但是缺錢養家 真的想要賺錢的 上班大多比較認真 也愛加班
另一種薪資不高但是不用養家 22K可以買iPhone的 反而比較多上班滑手機
而這種上班滑手機的 通常也不愛加班 反正生活爽爽過 不用養家人
所以立法應該是要幫助真的缺錢需要錢的人 而不是薪水較高或是上班滑手機的
一例一休他們還可以加班 兩例他們老闆可能就另外請人在平日工作了
而不管一例一休或是兩例 對我們這種行業或是對上班滑手機的22K 其實都沒差
當然政府的美意是希望大家多休息 身體健康
不過要是多休息沒錢賺 窮人缺錢生活壓力大 就算在家休息反而是會生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