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得從兩種老闆看起
一種是本來就守法的老闆
本來就守法的老闆
如果碰到二例
他如果真的想給加班費讓勞工假日來加班
會變成違法的
如果碰到一例一休的話
他原本就是給加班費要勞工來加班
所以沒差
本來就不守法的老闆呢?
如果碰到二例
不來加班星期一就不用來了 照樣要勞工加班
如果碰到一例一休的話
原本就沒啥打算要給加班費要勞工來加班
所以也沒差
前面還有人在跟我吵
二例成本會拉高
沒錯二例對於守法的老闆成本會拉高
但是守法的老闆平常就守法沒有苛扣勞工
可是你卻一把刀架在他身上
跟他說不管出多高價碼例就是不能要勞工加班
對於不守法的老闆不管你怎改
二例還是一例一休
他有他的玩法
只要沒有勞檢 只要還是重罰兩萬
不守法的老闆就還是不守法
還在那邊跟我戰二例好二例棒二例呱呱叫
要談哪個優哪個劣這問題
等落實勞檢 加重罰則以後一例一休又怎會碰到這大的反彈
每週工時40H真能落實 一例一休才真正能達到雙贏
但是沒達到之前....少跟我說啥二例比較優
兩個根本沒差別~
什麼?你說降工時??
六天48變成五天48是降到哪去了
※ 引述《cunankimo (F5)》之銘言:
: 版上已經很多篇關於一例一休的分析 正反面都有
: 想要問一下 有沒有兩例假的分析?
: 到底兩例假的優缺點為何?
: 現在政府的說帖只是一直跳針
: 一例一休很好balabala...所以要採用他
: 可是從來沒說明 為何不採用兩例假?
: 兩例假有什麼致命的缺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