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本柱之前在公家機關服務
沒生小孩的本柱就對一個現象感到奇特
就是許許多多公家機關
平時三四點後就變安親班
到了寒暑假就變托兒所
許許多多的公務人員都把自己的小孩帶到市政府、警察局、國高中國小
等等自己的工作地點
整個就變得鬧哄哄
不禁讓本柱一想
其他勞工是不是也應該享有相同待遇呢
像是台GG 可以把自己的小孩帶到無塵室裡寫功課嗎
或是腳很臭的櫃姐 可以把自己的女兒也帶去百貨公司
邊吃晚餐邊當媽媽的彩妝MODEL嗎
有版友有經驗分享的嗎???
或是既然公家機關可以帶自己的小孩去當課後輔導中心
那是不是乾脆開放讓一般民眾也能把自己的小孩寄去鄰近的公家機關
和托育制度做結合呢???? 變成一個社會福利政策之類的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