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6-07-06 11:50:21※ 引述《whiteadam (blue eyes blu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廣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加班29.5小時只給3小時加班費 高雄銀行挨罰4萬元
: 3.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105年第三波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其中,國光客運以及
: 官股的高雄銀行,分別被罰24萬以及4萬元,其中高雄銀行沒有依法給付加班費的問題今
: 年仍未改善,有勞工當月加班29.5個小時,高雄銀行只給付3小時的加班費,嚴重影響勞
: 工權益。
: 一併修改 勞基法79條
: 第 79 條
: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
: 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項
: 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 、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
: 、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
: 四條第二項規定。
對了 想順便問一下
罰款是罰了 錢是罰給資動部
但是員工的加班費有沒有去督導落實發放??
到底員工有沒有拿到應得的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