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變革!禁吃貓狗肉 虐待動物最重判2年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7-09 11:52:52
※ 引述《miisoo4u (鬼島津⊕)》之銘言:
: 動保法重大變革!禁吃貓狗肉 虐待動物最重判2年
: 2016-07-07 14:15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 《動保法》修法有重大變革。今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正式將禁吃貓狗肉條文入
: 法,違法將重罰5萬至25萬元;虐待動物也提高罰則,從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0
: 萬至100萬元,提高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被稱為軍方虐殺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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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的立委是垃圾。
垃圾立委們力挺的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
虐待動物,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
好棒棒。那麼虐待兒童會是幾年徒刑?垃圾頂新門神立委回答一下。
現行的兒童及青少年保障法
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
.........................
第 97 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再來一次提醒兩者比較:
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
虐待動物,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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