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6-07-19 11:35:20※ 引述《awhat (La Mer)》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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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剩下來有問題的部分就是強制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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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主要有疑問的是在第四點,致道路交通陷於停滯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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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只要主管機關認為道路交通陷於停滯就可以強制排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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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教你看法條嗎?
你來看一下:
4. 以強暴、脅迫方式或其他強制方法,致道路交通陷於停滯,經適當方法疏導無效
這已經很明顯是說,假如你惡意去擋路...然後疏導又不聽.
這種情況才可以排除.
你要是抗議事前去申請一下路權之類或是警察導交通就不會有這問題.
也可要以讓條道讓車子能過就不算停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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