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一銀贓款】「撿到」454萬 北檢將複訊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7-21 12:17:25
※ 引述《truffaut (Bon Vivant)》之銘言:
: 恰巧柯姓父子昨晚到警局自首撿到另1袋錢,裡面裝滿了現金,初步清點只有454萬1200元
: ,還差了500多萬。
: 第349條,
: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http://laws.mywoo.com/3/8/461/49.html
: 一年100萬
更正一下,贓物罪之處罰已修法,目前犯刑法349第一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假設柯姓父子真的有抽幾張現金來用的話
就該當刑法337侵占遺失物罪及原po所列之罪,
但是否最終會成立還是有爭論,因為柯姓父子不一定知道現金為贓物
實務上遇到犯罪行為人之主客觀認定之所犯之罪不一致時
會檢驗犯罪行為人之能力,對於其客觀上所犯之罪之認識,是否有期待可能性
一般人並無辨識贓物的能力
一般人在路上撿到錢,依常理推斷,頂多將其認定為遺失物,不太會認為是贓物
除非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柯姓父子知其為贓物,否則不會成立贓物罪
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機會較大
但無論是如假設中之案例,亦或是柯姓父子並未侵占任何現金,只是因其他原因
而延遲將現金繳至警察
剩餘之現金之去向皆難以偵查
依罪疑惟輕原則,柯姓父子很大的機會會獲不起訴處分,甚至無須轉偵字案
於他字案簽結
而剩餘之贓款,可能就石沉大海了QQ
以上為個人淺見
作者: usebbs (ptt)   2016-07-21 12:18:00
這父子嫌疑目前未清,撿到當下不立刻報警也蠻妙der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7-21 12:19:00
爽,憑什麼一銀都沒損失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6-07-21 12:19:00
未結先猜 這對父子傻傻的 把一大疊現金藏在家被搜獲
作者: usebbs (ptt)   2016-07-21 12:20:00
一銀連被盜領多少都可以數錯,想必平時的呆帳應該...嘖嘖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7-21 12:21:00
嗯...算及格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6-07-21 12:22:00
覺得不會起訴+1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7-21 12:23:00
我怎麼覺的會被起訴 鬼島法官不EY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6-07-21 12:24:00
先抓去關一關啊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5:00
會起訴,打從拿部分的錢出來,就已經有侵占故意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7-21 12:25:00
這種受社會大眾關注的案件,法官都會依法理嚴格檢驗的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7:00
再者,贓款若安德魯等人有朋分,怎麼身上僅有3000元
作者: Mellissa   2016-07-21 12:27:00
這種都嚴格檢視 看看李宗瑞 只能說太傻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8:00
手提袋原本有多少錢,其實可以知道
作者: QWEC   2016-07-21 12:45:00
馬上還不就沒事了 唉
作者: LWK (LWK)   2016-07-21 12:47:00
我想問為何贓物不算姨失物不能要求一成?
作者: LLuchia (囧)   2016-07-21 12:57:00
最好是起訴,打打八卦版白癡鄉民的臉一堆人在那邊推崇拿回家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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