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ffaut (Bon Vivant)》之銘言:
: 恰巧柯姓父子昨晚到警局自首撿到另1袋錢,裡面裝滿了現金,初步清點只有454萬1200元
: ,還差了500多萬。
: 第349條,
: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http://laws.mywoo.com/3/8/461/49.html
: 一年100萬
更正一下,贓物罪之處罰已修法,目前犯刑法349第一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假設柯姓父子真的有抽幾張現金來用的話
就該當刑法337侵占遺失物罪及原po所列之罪,
但是否最終會成立還是有爭論,因為柯姓父子不一定知道現金為贓物
實務上遇到犯罪行為人之主客觀認定之所犯之罪不一致時
會檢驗犯罪行為人之能力,對於其客觀上所犯之罪之認識,是否有期待可能性
一般人並無辨識贓物的能力
一般人在路上撿到錢,依常理推斷,頂多將其認定為遺失物,不太會認為是贓物
除非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柯姓父子知其為贓物,否則不會成立贓物罪
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機會較大
但無論是如假設中之案例,亦或是柯姓父子並未侵占任何現金,只是因其他原因
而延遲將現金繳至警察
剩餘之現金之去向皆難以偵查
依罪疑惟輕原則,柯姓父子很大的機會會獲不起訴處分,甚至無須轉偵字案
於他字案簽結
而剩餘之贓款,可能就石沉大海了QQ
以上為個人淺見
作者:
usebbs (ptt)
2016-07-21 12:18:00這父子嫌疑目前未清,撿到當下不立刻報警也蠻妙der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7-21 12:19:00爽,憑什麼一銀都沒損失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6-07-21 12:19:00未結先猜 這對父子傻傻的 把一大疊現金藏在家被搜獲
作者:
usebbs (ptt)
2016-07-21 12:20:00一銀連被盜領多少都可以數錯,想必平時的呆帳應該...嘖嘖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6-07-21 12:22:00覺得不會起訴+1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7-21 12:23:00我怎麼覺的會被起訴 鬼島法官不EY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6-07-21 12:24:00先抓去關一關啊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5:00會起訴,打從拿部分的錢出來,就已經有侵占故意
這種受社會大眾關注的案件,法官都會依法理嚴格檢驗的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7:00再者,贓款若安德魯等人有朋分,怎麼身上僅有3000元
作者: Mellissa 2016-07-21 12:27:00
這種都嚴格檢視 看看李宗瑞 只能說太傻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6-07-21 12:28:00手提袋原本有多少錢,其實可以知道
作者: QWEC 2016-07-21 12:45:00
馬上還不就沒事了 唉
作者:
LWK (LWK)
2016-07-21 12:47:00我想問為何贓物不算姨失物不能要求一成?
作者: LLuchia (囧) 2016-07-21 12:57:00
最好是起訴,打打八卦版白癡鄉民的臉一堆人在那邊推崇拿回家沒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