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7-25 10:36:40說實在,我相信很多人真的是想加班的,但絕對不是在現行的制度下
為何大家會如此不看好一例一休,最主要的一點是加班費的加給完全沒有感覺阿
很多的老闆都扣掉一堆加給,給非常低的底薪除上30天再乘上加班天數
勞工月底看到加班費,發現竟然比平常上班的薪水只多幾塊錢甚至還少
如此羞辱人的加班費,最好會想自願加班啦
現在DPP只想強推一例一休,然後拿算天數的勞工瘋狂護航,說要給勞工加班彈性
但如果勞工真的想加班,根本不勞政府費心去修法
勞基法原則上應該是在制約老闆的
現在台灣的勞動環境說勞工願意鬆綁對老闆的制約條件根本在搞笑
你在講啥?現行是一例,如果用變形工時,你做六天只要工時低於40小時,可以不算加班,完全合法。dpp要改成一例一休,你如果用變形工時,作六天,第六天
作者: Skabo (kaka) 2016-07-25 10:38:00
我是覺得優先是處理所有違反勞基法的公司 不然不管推甚麼那可笑的罰金都會讓勞工實際上吃不到
要給加班費,而且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未滿八小以八
作者: Skabo (kaka) 2016-07-25 10:39:00
所謂的低本薪躲勞健保提撥跟加班費早就該處理了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39:00基本工資去計算加班費 根本少的可憐
現在就是一堆六天班,工時7、7、7、7、7、5的公司,所
慣老闆:我已經知道你勞工的三種拳法(勞檢,離職,罷工無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6-07-25 10:40:00就不要改阿 現行只有一例 禮拜六被逼加班錢還比較少
能 你怎麼跟我鬥(菸 啥 你居然有兩例假拳@@ 幹!!!!!!!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42:00不改就要放七天假拉~~~
少給奴才沒人會心疼阿 XDDD 奴才受苦又不是廣大勞工(攤
作者:
mos11 (大俠愛吃漢堡寶)
2016-07-25 10:42:001215你怎麼不敢回darkalex那篇了阿,被打臉就不敢回了啊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7-25 10:42:00勞檢和罰則爛成這樣,改怎樣都是一樣啦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07-25 10:42:00原勞基法: 一例,可工作6天都不是加班,現在一天算加班,休息日薪水2.33-2.66,算2000好了,月加班上限46小時,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7-25 10:43:00不給加班費和補休的就是不會給,以為改了他們就會給喔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6-07-25 10:43:00
六日出勤兩倍薪有幾個老闆做的到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07-25 10:43:00周上六天班,老闆若扣底薪回來,要扣8000底薪掉,會減薪8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5 10:43:00資方低底薪或東扣西扣就破解 沒看資動部不用說服資方嗎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6-07-25 10:43:00提高罰則公司會倒光 然後說要落實勞檢 XDDD
還有那七天假別忘了^^ 守法的公司才不會忘了給加班費^^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07-25 10:44:00000的老闆不多應該也是有,但有這種老闆,也是該換工作了
某o不要在那帶風向亂舉例,真的很少聽到有777775的,沒有排班那麼佛心的
底薪低?底薪低又要加班的工作你也做喔,你說法如果成
作者:
mos11 (大俠愛吃漢堡寶)
2016-07-25 10:44:00怎麼辦,大家都想打你臉耶,援軍要來了嗎?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45:00別在那幻想了 慣老闆如強者我朋友 就給基本工資+紅利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5 10:45:00支持一例一休也事都幻想自己是資方 在拼命說服勞方
反正不修法對僱主比較好啊 那慢慢修法符合多數的利益
op請你解釋啊為什麼不修法好可是資方要求快點修法?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46:00至於你說不修 也還好 蔡英文跳票而已 幹 我褲子都漂走了
作者:
mos11 (大俠愛吃漢堡寶)
2016-07-25 10:46:00說一堆,學drakalex拿出證明不就好了,說誰不會說
作者:
MacusH 2016-07-25 10:47:00說個笑話:資方狗黨最挺勞工 跳票就跳票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6-07-25 10:47:00就說不要改最開心了阿 禮拜六被逼加班薪水還比平常少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07-25 10:47:00遇到會減薪4休息日加班費(估8K+)的老闆,減薪8K早該跑了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5 10:47:00資動部很委屈說政策兩邊不討好 但是行政立法卻總動員在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47:00拜託不要改阿 7天假放下去根本QQ
所以大家有共識啦挺資方的也覺得不要改好啊 那慢慢改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5 10:48:00說服安撫勞方 完全不用擔心資方反彈 很假掰捏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48:00加班費這問題 改不改都有對策跟你玩 唯讀7天QQ
我所謂的佛心是剛好讓你做到時數而已,更多是超過工時,加班時數低報,再加變形工時更扯,你在那排777775擺明就是自己亂掰湊數的,說現實這種很多根本笑死人
作者: flybirdy 2016-07-25 10:49:00
實際面扯進來扯不完了,法律條文看不懂滾好嗎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50:00法律條文就是 現在法律要放七天假拉~~老闆很緊張
作者:
hkd2 (C#爆了...)
2016-07-25 10:51:00不要自己沒遇過久都沒有排77775的我以前就是排77775的
法律條文就是資進黨故意留漏洞給資方鑽還不敢修罰則,這不是更明顯,看不懂快滾好嗎,別亂帶風向
作者:
hkd2 (C#爆了...)
2016-07-25 10:53:00以前的確就只有休一天強制40小時,所以排成77775 。所以可以周休二日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以前雙周84小時 777775你根本不能怎樣 現在單周40小時777775只要勞檢下去就可以解決了 因為777775根本不可能平常只上8小時 都很打卡不確實偷時數的 勞檢下去就解決了
herro笑死之後馬上被hkd2打臉,還我亂湊哩。
為了對付這些不良業者 罰下去就多了 根本不用修法脫褲子放屁
77775就他媽勞團當初抗議變形工時的例子,我湊啥?一例一休就修了變形工時啊,還問改善什麼?
作者: letmesee3085 (煒哥) 2016-07-25 10:58:00
妳要扣七天就全面周休二,別再帶風向,廢話那麼多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58:00對阿 修了變形工時 然後發現還是有對策 我的七天假勒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0:59:00孔子紀念日要放假了 豪開勳阿
資方為啥這麼急?你這問題就像是為什麼上面letmesee說扣七天就全面周休二一樣。
作者: letmesee3085 (煒哥) 2016-07-25 11:01:00
要不然就跟以前一樣,周休一,七天國定,廢物政府解
這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二例扣七天,工時較短,為什麼
用砍假去論述比較好說服 一例一休的確進步但資方無賴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2:00二例起碼可以放到假 不用打卡 假日在辦公室自拍一下就好
40*52 = 2080,在現在一例的情況下,假如有七天假,工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3:00再來說彈性問題 二例也能加班阿 忙的時候加 後面要放回來
假如是一例一休有七天假,工時是40*52-7*8 = 2,024同時有52天可計加班費。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4:00二例也有加班費阿 還可以多放一天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6:00所以最優 二例+七天 次之 二例沒七天 最爛 一休一例沒七天
說真的 講舊的就說人家硬湊 講新的就自己湊 這怎麼比
現行法規就已經規定週工時40了,在此前提下,例休根本在工時上無差異。差別只在於例假無法合意加班,休假可合意加班。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8:00如有必要,該例假得經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變更。
結果有人在那幻想二例扣七天假是好方案,可見一堆人根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09:00如果公司有意外要加班 申報一下很難嗎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6-07-25 11:09:00
現在不只是爭取二例了 還有還七天假 提高薪資
我覺得兩例較好 但要一直假設老闆無良勞檢沒用的話 兩例也是白搭 兩例加勞檢落實才重點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6-07-25 11:10:00
謝謝op提醒 順便那個加班費計算請立法用全薪算
作者:
OOHOO (衝!!)
2016-07-25 11:11:00落實勞檢當然是最好 不過兩例可以禁止員工假日到公司自拍一下就破功拉
作者:
speq (fooled by randomness)
2016-07-25 11:18:00工鬥
哪裡一堆人反對? 兩例現在做不到,一例一休也比以前只有一例好一些,為什麼不做?砍七天假是之前就砍的,現在為了彌補這個洞所以推一例一休啊,加班費也比現在還要好啊。問題的關鍵是勞檢與勞基法罰則啦!二例還是一例一休的成功關鍵都在那裏,真的想解決問題,就應該從這裡下手,不然都是假的!很多人擋會讓這個風向走不出八卦版?立委這麼多個 有人不支持很正常 哪個案子所有都支
作者: lavign (一懸命部隊) 2016-07-25 11:27:00
兩例一通過 外勞假日不能加班 就會跑去打黑工
有兩例假就夠了 勞檢勞工相扶持 整死這些慣商慣奴足已
持 代表著我們遇到相當極端的事情 今天如果是正常的法案 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才是對的。
作者: lavign (一懸命部隊) 2016-07-25 11:28:00
很多外勞都是看上加班能多賺錢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28:00七天假被砍個屁,今年才被DPP退回了KMT的砍假案,當大家沒
之所以不過 就是因為dpp不想讓人受傷 但我跟你說白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29:00看新聞嗎?現況就是七天假還存在,不然林全急著砍掉幹嘛。
作者:
XXLee (阿菇)
2016-07-25 11:30:00鬼島不EY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0:00選前推好幾次二例修法的是哪一黨啊,怎麼選前狂推二例。選後馬上翻臉不認帳了,哪一黨上台前大聲宣傳要還勞工七天假的,結果上台兩個月就翻臉要砍七天假的,哪一黨的啊。
就像你說的不改老闆爽了勒 未蒙利的有誰?好像只有DPP歐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2:00一個連對勞工的承諾在上台兩個月就可以不守信用的爛黨,誰
勞工頂多不上不下外加七天假 一切應變而未變 PEACE!!
講笑話膩 行政部門在還是kmt的時候 kmt跟老闆協商要砍七天假 當時的dpp當然要把案子退回表示反對 但這個協商仍然存在 現在dpp上台了要幫忙kmt收爛攤子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3:00現行是一周工時40小時+19天假喔,謝謝。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6-07-25 11:33:00你不是文盲 你只是不站在其他產業的需求特性想想他們不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4:00所以DPP只能延續KMT的政策就是了,那換黨上台幹嘛,給你DPP上台,結果什麼事都要延續前朝,那換黨上台用意何在?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6-07-25 11:35:00
特休休不完 加班補休有屁用喔
就讓這局破了又如何??DPP做死一流 看看如何乾坤挪移^^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5:00難怪一上台就中華台北,兩國變兩岸,轉彎轉成這樣,噁心。特休休不完,請去檢舉,現在是勞檢執行力不力,但是藍綠執
作者:
blazesky (愛宅的柚子)
2016-07-25 11:36:00加班的問題在薪水太低,不然你跟我說"大部分人"想加班?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7:00政縣市都一個樣,只有台北市才有嚴格執行,其他都放水。
你到底懂不懂什麼叫做政府運作? 姚立明老師都知道有進步但幅度不夠 這樣做是務實的做法 你如果不是反串就去搞懂什麼叫政府運作再來!
作者:
blazesky (愛宅的柚子)
2016-07-25 11:38:00然後薪水低,不是因為公司不賺錢,而是老闆不肯把錢拿出
拍寫 可以掐著公僕脖子的所有權利 民主人民不會放棄的
作者:
blazesky (愛宅的柚子)
2016-07-25 11:39:00來分享。 所以我們才需要政府幫忙,但某黨卻在急轉彎..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39:00有進步個屁,罰則這次也不修法提高,加上勞檢不嚴格執行,還有勞動部次長講怕資方受不了,所以不提高罰則,這種話你聽的下去,還能護航,真夠奴的。
作者:
ch7516 2016-07-25 11:40:00政府跟老闆協商要砍7天假?
這就是民智大開的優勢 政府癱瘓也是民主國家的一種型態過半數的DPP自己應該很清楚 這案硬過之後的下場
我剛剛就說了 勞檢跟勞基法罰則不改 今天改成二例也只是假的 但哪一個政黨有提說改勞基法罰則與勞檢的?可能只有時代吧,但他們有沒有真的提出這樣的案子我不清楚。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44:00那請問偉大的執政黨為什麼這次不順便修法提高罰則啊。
作者:
ch7516 2016-07-25 11:44:00那為什麼不改善勞檢提高罰責?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45:00時代的提案在八卦版都有詳細的整套方案,你自己可以查。為什麼執政黨只修資方想要的,勞工想要的卻一樣都不修啊。
作者:
dummy003 (堅決不發文)
2016-07-25 11:46:00人家再說現實社會實務,你要人家體諒政府運作,阿贛問題一直都是政府做事跟實務不搭嘎,為什麼不是你去搞清楚現實社會再來講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7-25 11:46:00台灣的勞檢只有台北市有,其它都是資檢
難道兩粒下去 老闆就會乖乖的嗎 還不是會說工時減少照砍薪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7-25 11:48:00的修法,而不是像執政黨這樣,只修資方要的。
作者: jophy 2016-07-25 11:52:00
照大家要求落實勞檢與勞基法的前提,兩例根本就不能隨便合意加班,怎麼還不懂?除非你的兩例可任意加班,那不就兩休了,到底有沒搞懂要挺啥?
時力的案子 是很棒的 但也不可你現在成功 懂?剛剛j大說了個重點 這也是符合現實的考量所以到底誰忽略現實 自己想想看好嗎?
作者:
ben840619 (小小書僮 可笑可笑)
2016-07-25 11:58:00兩例就沒彈性是要講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