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zukineko (閃亮三å”å…¬)
2016-07-25 11:22:25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花1分2秒撿手機被開20元停車費 男子官司打3年
3.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市陳姓男子為了撿拾掉落在汽車踏墊上的手機,將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1分2秒,被開
了新台幣20元停車費,為此他打了3年官司。
陳姓男子一審判決時獲勝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依嘉義市政府的停車收費法規,認
定只要有停車的事實就要繳費,因此判決陳男敗訴;陳男不服,表示將提再審。
原告指出,他在102年12月9日開車途經嘉義市中山路,手機突然掉落在車子的腳踏墊上,
由於路旁均劃紅線,不能路邊臨停,他只好將車輛開進路邊停車格,準備撿起手機後離開
。
但是,當時路邊停車格女性開單員立即上前開單,雖然陳男表明馬上就會離開,但開單員
仍開出20元繳費單,陳男不滿僅停車1分2秒就被開單,憤而提告。
經一審勘驗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停車時間僅1分2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分鐘
內為「臨時停車」,且陳男表明無意停車,不應開單,因此撤銷原處分,陳男免繳20元。
不過,嘉義市府認為,停車格已公告計時收費,只要車輛停入,無論時間長短都須付費,
因而提出上訴。
二審日前判決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停車場法」管理停車目的不同,且地
方政府有權自訂規定,因此改判陳男敗訴;陳男不服,表示將提再審。
對此,嘉義市政府表示,市府一審敗訴後提上訴,不是為了停車費多寡問題,而是為了守
護法規防線;縱然是臨時停車,也是要付費,否則每人都說只停一下,開單員將無所適從
。
不過,市府事後也有教育開單員,若遇民眾臨時停車,不要馬上開單,除了多些人性化權
宜之外,也避免引發民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850544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zxc1234158 (豪豪) 2016-07-25 11:23:00
有病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07-25 11:23:00每個人都臨時停車就好喇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6-07-25 11:23:00正港的台灣人!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5 11:24:00是我我直接停紅線 員警一來看到有人在車上 不會開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07-25 11:24:00你使用那個停車格就是要付費阿.....爭個屁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6-07-25 11:24:00檢手機要1分鐘喔?要不要去檢查一下是哪裡有問題?
作者:
Anyotw (Yoman)
2016-07-25 11:24:00找的到免費律師,但一審敗訴4000差很多啊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07-25 11:25:00每個人都說只是臨時停車就好啦....算惹 人治地區~.~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6-07-25 11:25:00為了20元打3年的官司XD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6-07-25 11:25:00嘉義市政府根本在浪費我們的稅金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07-25 11:25:00不會開去可以臨停的地方撿哦??還用我教?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6-07-25 11:25:00不是說三分鐘內不算? 停紅線 紅線根本不准有車停吧
作者:
Anyotw (Yoman)
2016-07-25 11:26:00提再審?20塊的事,只能上訴一次吧,8000國家感謝您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7-25 11:26:00臨時停車就3分鐘為限啊 是我也不爽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5 11:27:00紅線不准有車停 但是我還沒見過有人在車上說馬上開走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6-07-25 11:27:00dpp不意外
作者:
jupei (沛)
2016-07-25 11:27:00靠,不要為難開單員好嗎…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6-07-25 11:28:00給你20元不要在打了
作者:
wr (~~)
2016-07-25 11:29:00撿手機是他自己說的 如果沒被開單誰知道他會停多久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7-25 11:29:00為了20塊打3年官司.. 20塊我給你就好啦!
鬼島不用停停車格也不用停紅線 直接停慢車道按雙黃燈撿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6-07-25 11:35:00吃飽太嫌……-_-#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7-25 11:37:00嘉義市府太閒沒事做喔 一審後還提出上訴
作者:
kuanyuu (魯蛇哭霸主)
2016-07-25 11:37:00臨停停停車格沒錯啊,難不成要停紅線或並排嗎?造福後人給推
不是前10分鐘免費嗎....而且車上有人通常不會開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