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會這樣搞的原因其實很簡單
眼看供電已經快到極限了
台電要建新電廠卻是困難重重
倒不如轉個彎吧
這話怎麼說
現在要建新的電廠真的很難
1.水力:能蓋的地方都蓋完了
2.核能:核四都沒辦法運轉了,核五哪有可能
3.燒煤的火力:還沒建廠就有民眾要抗爭了
4.燒天然氣的火力:天然氣儲氣槽沒地方建了,而且天然氣儲量有限,
萬一遇到船運出狀況就很可能斷氣。
5.燒油的火力:問題同燃煤,同時油太貴不划算
6.風力:好蓋的地方幾乎都蓋完了
7.太陽能:對官方來說土地取得困難
所以你要台電怎麼生出新電力呢?
但民間就不一樣了
燒煤的火力雖然還是有民眾抗爭
但民間可以動用黑道加上補償金解決
太陽能的部分
現在你要在屋頂申裝太陽能賣給台電
前提是屋頂不能有違建
但台灣處處是違建
光這條件就打死大部分人了
但財團才不用管你是不是違建呢
違建上面再蓋太陽能照樣可以收購
這麼一來
就可以生出很多的新電力來了
但這些理由以官方身分實在很難說出口
所以就只能先強推電業法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