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中國旅行團火燒車調查 指向司機

作者: barucher (小氣芭樂)   2016-07-26 13:13:05
由於司機和妻子本來都是中國人
可能會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司機和妻子在台灣都有前配偶,並且與前配偶的婚姻長達6年以上
  中國人要取得台灣身分證要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總共6年。
  兩者取得身分證後和前配偶離婚,兩者再結婚。
二、司機或妻子其中一人有前配偶,並且與前配偶的婚姻長達6年以上
  取得身分證後,和前配偶離婚,在和現在的老婆結婚
  現在的老婆再居住台灣長達6年後取得身分證
  這個case出現的時間比較長,要達12年以上你才看的到這種案例
另外,最不可能的是依有臺灣國籍的小孩,因為要達70歲以上,
而且臺灣一年只開放50個名額,排隊都要等個7年以上,別想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5-07-26 13:13:00
司機來台灣20年了
作者: subohan (人不狂吃枉少年)   2016-07-26 13:39:00
且開大客車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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