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能要先參考一些資料
一 電業法的修正草案(http://goo.gl/qgwXjD)
第一條立法目的
現行條文為
開發國家電能動力,調節電力供應,發展電業經營,維持合理電價,增進公
共福利,特制定本法
一修正條文
為開發國家電力資源,調節電力供需,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保障用
戶權益,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
個人認為重點是
增加
1.促進電業公平競爭 2.合理經營
消失
1.合理電價 2.公共福利
二 昨天的公聽會(7/27)開場的前言有個重點
本次修法目的是為了
1.使用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2.生產者有自由販售的權力
三台電的成本結構(http://goo.gl/YRBCKX)
103年資料
燃料63% 稅捐級規費1 %運維費21% 利息及折舊17% 其他收入-2%
報載去年賺錢主因是因為燃料費用下降(http://goo.gl/CEBQ8M)
一般公司做定價,不太會定出原物料下跌才賺錢的價格
更不要說台電依現有電業法65條對各機關的補貼
第六十五條 電業供給自來水、電車、電鐵路等公用事
業、各級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及
護理之家用電,其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以不低於供
電成本為準。前項收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在未來這些費用在7/26的公聽會上
在場官員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請,請各機關自行籌措
(http://goo.gl/sw0fDu)
現在的電價是世界排名的低,引用台電2014的資料,
不論民生或是工業用電都可以排在前五名(http://goo.gl/qZkWTZ)
以下都是討論:
其實我也不太理解,為什麼要拆分台電拆成電網業和發電業
並且將發電業定義為非公用事業,依現行與民間業者的發電收購
只要修法讓保障民間業者的配電權益台電一定會配合.
回歸到立法本意促進電業公平競爭
在現有的體制下,補貼政府用電用接著還要用世界級的低價賣給台灣人民,
試問有那一個經營者會想一起加入提供世界前三的低價能源,
這怎麼想都不會是公平競爭,因為台電不只壟斷而且還是低價提供.
依現在台電的規模,如果是要確保公平競爭,
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將台電拆解,分成電網和發電
到目前為止台電都是國營單位,除了營業成本增加與社會補貼減少,
發電業也尚未民營化
那麼最重要的問題是做了這麼多事情,得到了
1.更多的交易成本
2.去除了對社會的補貼
3.民營業者的加入
但是大家不會覺得奇怪,做了這麼多的修法和改革,
明明可以直接修法讓民營業者加入販售和發電
為什麼還要將廠電分離.
回想之前電信業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路的爭議,
這是讓固網業者無法公平競爭的重要議題,
現在這塊政府拿走,這樣確實可以確保公平競爭.
為了公平競爭台電現在的事業體不拆解,
新進業者要怎麼切入,
可是公營事業怎麼拆解還是公營事業,
大家還是可以互相忍耐,但是民營就不同了,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會有未來台電會有民營化的疑慮.
如果台電維持縱合電業民營化,不用說就是第二個中華電信
但是如果台電拆分成後民營化,那大概就是第二個台鹽?
先不論是否民營
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原本以穩定電價的法案
會變成公平競爭的法案,人民的權益到那去了
至於說自由化之後就沒有肥貓
這點是肯定的
因為上市上櫃的老闆領股利是厲害 不會成為肥貓...
我們可以轉頭看向中華電信和中油這兩間的案子
沒有國營的狀況
中華電信無法用低價將其他業者擠出市場 因為有價格審議的機制
有國營的狀況
中油和台塑的價格永遠都是相近
那麼我很想要問,到底自由化對台灣一般人民的好處是什麼,
在交易成本堆疊的狀況下, 享有更低的電價?
而在這些交易中的獲利本來是政府所有,可以進行再分配
最後都會留在民間,我認為這是電業自由化必須要說明的
買家有購買的權力 你可以買6塊 7塊 或8塊的電
這樣的選擇是怎麼回事,一個法案越改交易成本越高
在民營化前國家庫可以充實,
但是這條法案沒有保證台電不民營化,那麼...到底是為什麼要自由化
以上是個人觀點
參考就好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