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地下道溺斃國賠831萬 夫:這不是我們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6-08-03 11:56:48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妻地下道溺斃國賠831萬 夫:這不是我們要的正義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雖然受害者家屬已與台中市府達成和解,並在2015年1月12日獲得831萬國賠,但死者丈夫
: : 在這2年內飽受煎熬,質疑當時的救援動作有問題,「這不是我們要的正義。」市府在意
: : 外發生後已裝設偵測感應,同時也完成上游截流箱涵的工程,但再多的補救也無法撫平受
: : 害者家屬失去親人的傷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3/747445.htm
: : 5.備註:
: 討論這件事情之前,應該要先回顧一下當時事發經過
: 7:43pm,地下道積水15公分,警示燈自動亮起,陳女疑未見警示訊息仍進入地下室
: 7:45pm,警方接獲大甲區公所通報地下道積水
: 7:48pm,陳女報案
: 7:51pm,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
: 7:54pm,警方去電陳女,陳女稱仍受困,大甲派出所再度確認已通知消防隊
: 7:58pm,大甲消防分隊8人抵達現場潛水救援
: 8:09pm,救出2名小孩
: 8:35pm,吊車吊起陳女座車,陳女送醫
: 5:45am,陳女不治
: 第一,該下水道設有淹水警示燈,警示燈已經亮起
: 有人找到影片的話可以看到死者前面一台車看到燈就改別條路
: 但死者還是堅持往地下道衝
: 第二,其實死者衝下去的時候,水才到輪胎而已
: 但是死者大概是怕淋雨,也不想車子泡水
: 所以雖然有十分鐘時間讓她打開車門逃命
: 她還是選擇關在車裡面,慢條斯理打給拖吊場跟110
: 第三,其實消防隊幾分鐘就到已經很快了,兩個小孩也順利救出
: 沒救出死者是因為雖然衝下去車子卡住,死者仍堅持要繫安全帶
: 即使等了十幾分鐘水都淹沒車子了,還是不願意解開安全帶
: 之後消防隊破窗拉人,死者腳踝卡住安全帶拉不出來
: P.S 更正一下,是卡住腳踝,不是卡住高跟鞋
: 這案例告訴我們
: 1.開車要專心,警示燈要看
: 2.生命比車子重要,不要為了怕淋雨怕車子泡水,就放棄生命
: 3.泡水等救援請解開安全帶
: 4.即便是這種情況,還是能榨出831萬的殘餘價值
檢方約談了那些人呢
四加二台車的駕駛
在陳女的前面有四台車也進入地下道
第一台成功衝過地下道
後三台看到有積水直接掉頭
陳女後的兩台車 也是看到積水就掉頭
從第一台成功衝過去的車來看
當時地下道的確有積水 但是不深
陳女也想衝 但是衝失敗 車熄火
陳女衝的時候 淹水警示燈早就亮了
就算燈沒亮 正常人看到積水就知難而退了
陳女也是本地人 本地人都知道每下雨必淹
(我個人猜測他自己應該也衝刺過很多次了)
陳女因為開新車 第一時間打給車商的業務
業務說他無法處理這種問題
於是陳女打給業務的公司
公司要陳女打給拖吊
後來陳女又打給拖吊 又講了快兩分鐘
業務 車商 拖吊業者都跟檢方說 有叫陳女趕快下車
業務掛完電話以為他下車了
車商掛完電話以為他下車了
拖吊業者電話斷了 也以為他下車了
結果三通電話的時間 他都不下車
一直到陳女報警 警方也叫他趕快下車
然後他跟警方說不行 因為車子開始進水了
後來警消也在數分鐘內就到達
消防隊游泳過去 破後車窗馬上就把兩個小孩都拉出
然後拉到駕駛座陳女的手時拉不出來
此時水已經開始大量灌入
車已經開始快速下沉
消防員發現陳女還繫著安全帶 腳卡在安全帶上
狂拉都根本拉不出來
消防員第一時間決定放棄拉人 打算直接把車吊出來
吊出來後陳女立馬送醫 還是沒救回來
至於地下道部分
每下雨必淹
縣府早就想要封起來
但是居民群起反對 認為對交通影響很大
區公所也想要蓋高架橋 但施工也會影響交通
也被抗議
好拉那就擺著給他爛
就算一直到陳女這件事發生後
也沒人出來支持封地下道
結果最後+LN上台
+LN也不敢直接封
丟了四千萬做截流
四千萬就為了一個防地下道淹水的工程
然後為了避免訴訟
+LN又直接送陳女家屬八百萬
ㄏ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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