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蔡玉玲:Uber粉絲應拒當二等消費者
3.完整新聞內文:
前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今天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Uber不能只躲在「創新」與「共享
經濟」的大帽子底下,卻不願意繳稅,與承擔該負起的公共運輸責任,「這樣很不負責
」。
她更說,當Uber可以在其他國家接受「落地」(設立子公司)、繳稅及承擔保護消費者
責任,「支持Uber的台灣愛用者,也應要求同等待遇,否則,豈不落入非理性的溺愛,
甘願當二等消費者。」
蔡玉玲在前內閣張善政時代,銜命推動虛擬世界法規調適,她曾為了推動「共享經濟」
,先後邀請Uber與國際租屋共享平台Airbnb高層來台,與我產官學及公民一同透過網路
實況轉播的vTaiwan會議大論辯。
當時的張內閣,為了有序管理並給「共享經濟」活路,曾劃設三紅線,即這些打著「共
享經濟」旗號的國際媒合平台業者,必須來台設公司、繳稅,並確保消費者權益。這幾
天Uber議題延燒,蔡玉玲打破沉默接受本報專訪。
蔡玉玲提到,Uber在台灣的每筆車資,都要扣25%當服務費,這是很高的比例。現在歐
洲不少國家也拉高了對Uber的管理,要求繳稅、確保消費者權益及完善司機勞動條件,
這與前政府劃設的三紅線相當雷同。
她指出,「共享經濟」標榜的是,將閒暇不用的東西出租,例如,穿不到的衣服可以租
人,停車位不用可以租人,就連車子、司機有空也可以載客,「但是載客,跟前兩者情
況不同,載客牽涉到不同人的搭載,理應適用更高的管理標準,遵守公共運輸安全。」
在前閣揆時代,張善政與蔡玉玲都堅持,Uber必須由公共運輸主管機關,即交通部來管
。蔡玉玲形容,Uber肩負這樣重的載客責任,不能因為打著「共享經濟」旗號,就要政
府為它打破所有既有規範,「不能上位到這種程度。」
她強調,正因為Uber在台灣有很多粉絲,Uber更應當把該負的責任做好、坐滿,該負的
公共運輸責任要負,該提高的服務品質也要提高,「不能躲在共享經濟帽子底下,出事
了,就把責任推給國外母公司。」
她也提到,如果不要求Uber一定要落地繳稅,那麼星巴克咖啡以後也可以發展一款App程
式,讓客人點咖啡、然後在網上付錢,這樣金流就直接跑到海外,「不用繳稅,這樣可
以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y9GcnK
5.備註:
作者:
FMANT (OE)
2016-08-05 10:43:00520前台灣最有擔當最懂法律的黃國昌不出來嘴兩句uber?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6-08-05 10:43:00彭婉如計程車姦殺案破了沒?
作者:
joelihai (無敵垃圾桶)
2016-08-05 10:43:00所以計程車到底有繳什麼稅?
作者:
lien ( )
2016-08-05 10:45:00三樓意思是說偵破之前大家都可以不用繳稅的意思嗎
你去台鐵火車站出口看那些計程車素質 再跟uber比好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6-08-05 10:46:00幾等消費者隨便你講啦 爽搭
作者:
shelizi ("無"所作"為"的ㄚ翰)
2016-08-05 10:46:00計程車素質差uber就可以違法?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6-08-05 10:47:00想知道計程車繳什麼稅?+1
作者:
qmaper (~å¡ç‰‡~)
2016-08-05 10:49:00台灣全職計程車司機是真的不用繳稅XDDD
作者:
ruokcnn (Dean)
2016-08-05 10:51:00樓上以為跳表機是假的膩 營業稅不用繳膩
作者:
ruokcnn (Dean)
2016-08-05 10:52:00Uber就他媽白牌車啊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0:52:00不是計程車繳稅 是車行要繳稅吧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8-05 10:56:00結果自己下班搭uber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0:56:00推同外國於在地設立子公司。但好奇計程車繳了哪些稅?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0:57:00司機免繳稅 只是你如果是車行 你就是要繳稅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6-08-05 10:58:00
來,跟我喊:我是匚匚尺,洋腸就是棒,資訊業你敢嘴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0:59:00簡單說 Uber司機被荷蘭總公司抽成 也就是荷蘭總公司賺錢還不用給臺灣稅金 而臺灣Uber只負責行銷 根本就只有支出沒有收入 課不到稅 那玩屁?
作者:
kit514 (KIT)
2016-08-05 11:05:00搭計程車是三等消費者,付錢找罪受
作者:
lij1243 (加油 :))
2016-08-05 11:06:00Uber粉就是喜歡鑽漏洞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1:06:00實際搭過台鐵火車站那些 很多都個人計程車跟Uber同質性較高的 其實是車行 因為現在爭議的稅金問題是公司的營業額所要繳的營業稅 司機本身 不管靠行還是自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6-08-05 11:08:00其實政府的態度很明顯 不是不給uber做 是uber逃漏稅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1:09:00己開 都免繳的Uber口口聲聲說他們有繳 但是實際營業額根本追查不到跟紅十字會九成像 帳目都沒人管的 另一個爭議是保險臺灣Uber說出事會協助爭取國際保單 你在臺灣出事居然要打國際官司!?有沒有搞錯 一旦開打國際官司 你覺得臺灣 中華台北 R.O.C 會打得贏? 這樣保障在哪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6-08-05 11:17:00
紅十字:我要專法;Uber:不要管我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5 11:22:00我是台灣人 我在臺灣搭Uber發生糾紛 我他媽要去荷蘭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