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野哥那時公海 無幸參與這場大混戰
但是現在新聞出來了 長榮新進去的 得乖乖簽下勞基法84-1條同意意思表示
狩野哥也看了 84-1其中之一款講的是特殊性質的工作者
84-1如下 (另行約定之工作者)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
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及福祉。
航空業難道不符合第三款嗎? 特殊性質的工作
有沒有哪個航班是半夜起飛? 或是不小心飛到半夜的?
結果好了 拎杯空少現在不見了 要休息不要錢 也順便偷渡錢了
沒事搞到政府發現苗頭不對 開始慢慢派人整頓 長榮的人慢慢進去了
這間公司內部聽說也分裂得更爽了
更慘的是 現在長榮直說了 不簽別想進來
估計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看新入行的準備乖乖吞下去 老的也準備被整頓追殺
回頭看看這條款 對照行業特殊性
似乎也沒不合理的地方
原來 條款沒有不太合理的地方 二來 要休($)息($)不要錢 卡最久的就是錢
有沒有當初挺華航空服員罷工的人在想什麼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