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抓寶可夢拒簽罰單 騎士:停路邊稍微

作者: fantasy15 (隨風漂流的雲)   2016-08-09 10:43:39
說到熄火用手機看地圖跟導航...
我可憐的前同事前天禮拜天半夜,在天龍國政X大學的附近要找上貓O的路
找不到路,就把機車停在路邊(沒有熄火),然後人下車沒有騎在車上,站在人行道上
用手機開地圖跟導航,
就被條子騎車靠過來問
條子:這台車你的嗎?
某女:是我的沒錯。
條子:機車未熄火使用手機違規行為喔,我要開罰單,證件拿出來...
然後她就被開了一張
因為半夜不想跟警察吵,只會讓自己損失更多,不過她有想申訴所以請教我
但是我不是很清楚,所以來這邊請教各位資深前輩們
請問各位八卦大大,
騎車未熄火但是人不在座位上,這樣也能用未熄火使用手機開罰嗎...
PS:我不是我前同事,因為我帶把,但是她沒帶把...不管是生理或心理
※ 引述《str8g ()》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9/751401.htm
: 沒抓寶可夢拒簽罰單 騎士:停路邊稍微瞄一下手機也被罰
: 2016年08月9日 08:00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警政署統計,從「精靈寶可夢GO」(Pokémon Go)6日開放下載至今,已取締超過300件
: 駕駛、騎士違規。但台北市一名黃先生喊冤說,當時騎車停在路邊,拿出手機看時間,也
: 被取締說在玩寶可夢,因此拒簽罰單。對此,警方表示,不管有沒有玩遊戲,機車沒熄火
: 使用手機就是違規。
: 黃先生對《東森新聞》投訴表示,「我稍微瞄一下我的手機,看看是否有來電跟時間,之
: 後就放回去了。員警說,因為我在行駛當中使用手機玩遊戲」;他強調,自己沒玩寶可夢
: ,員警看完手機後又改口說他車子沒熄火,「反而要向我開單」。
: 對此,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壁說,只要動力機械屬於未熄火狀態,包含怠速
: ,都俗稱是「行駛狀態」,在這兩個狀態使用手機都屬違規。
: 為避免類似爭議,警方表示,會提醒員警應該全程錄影錄音,或是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來
: 佐證,讓駕駛人甘願簽收罰單。不過,還是奉勸民眾騎車、開車還是別用手機,問題不是
: 怕被開單,而是顧及彼此的行車安全。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
: 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
: 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
: 、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6-08-09 10:45:00
這可以申訴吧 要有騎乘的客觀事實阿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6-08-09 10:45:00
有證據的話可以申訴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6-08-09 10:45:00
機車未熄火使用手機有沒有限制人要在車上?
作者: kuinochi (諾奇)   2016-08-09 10:45:00
去監理站申訴啊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8-09 10:45:00
話說這條智障規則是誰訂的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6-08-09 10:45:00
你傻啦 法官 檢察官 都相信警察 不會相信你
作者: kuosos520 (kkk)   2016-08-09 10:45:00
簽名檔的聲音跑出來了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6-08-09 10:45:00
鴿子就是垃圾只會開罰單跟打學生
作者: kevin0316 (K桑)   2016-08-09 10:45:00
先承認你就是前同事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8-09 10:46:00
其實警察當時看到有人在你同事車上後座才去開單的
作者: notea (QOO)   2016-08-09 10:47:00
XDDD人在人行道這樣也被開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8-09 10:47:00
台灣警察 你意外嗎?都有遇過來死巷開紅線停車時 順便檢舉外面大路一堆結果被警察回說 外面大馬路我們現在不抓喔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6-08-09 10:48:00
有人有暖車的習慣就慘了
作者: TECHMONSTER (再給我兩分鐘)   2016-08-09 10:48:00
作者: berryc (so)   2016-08-09 10:49:00
遇到這種條子盧不贏的啦~ 就算不開你使用手機,你人不在機車上可以給你個違規停車
作者: gureen72 (高智能)   2016-08-09 10:50:00
先把沒帶把的圖貼出來 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8-09 10:50:00
好誇張喔~_~
作者: gn0111 (Pula)   2016-08-09 10:50:00
這法條真的很蠢
作者: resbond (薩爾達)   2016-08-09 10:58:00
機車未熄火人站人行道吃便當用筆電攝影拍照 => 沒事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8-09 10:58:00
太扯了
作者: free11234 (里)   2016-08-09 11:19:00
請教型工具人
作者: jsyunlin (雲林藍天 (MALE))   2016-08-09 11:26:00
傻眼
作者: taylor0607   2016-08-09 11:29:00
台灣警察不意外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6-08-09 11:31:00
台北警察都自認是大法官,囂張的跟黑道沒兩樣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6-08-09 11:34:00
鴿子不意外啦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6-08-09 11:34:00
鬼島啊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8-09 11:38:00
這種就建議申訴了,很多警察都自創法律見解就吃定一堆人被開單不會去申訴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8-09 11:39:00
遇到爛警察只能怪自己衰啊 不然警察最大你要怎麼辦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08-09 11:39:00
不可以 這種比較像是騙你不懂法 讓你去繳錢
作者: tgyhum (vinc)   2016-08-09 11:39:00
不是自創是警政署的行政非營利行政命令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8-09 11:42:00
主管機關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訂出來的宣導辦法都寫明臨時停車不算了,還列明哪些是有礙交通安全行為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6-08-09 11:43:00
不太相信 人不在車上怎麼開單?說法存疑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8-09 11:43:00
你一個警政署沒被授權訂出來只能拘束內部的行政命令,最好是能夠抵觸上位階的法律,這樣還不算自創是什麼
作者: ivorynut (ivorynut)   2016-08-09 11:44:00
申訴又不用錢,警察拿不出證據通常就撤銷啦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8-09 11:44:00
麻煩先搞清楚行政命令的等級在哪好嗎
作者: a28200266 (陣雨)   2016-08-09 11:55:00
可以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8-09 12:04:00
台警都是先開單然後要你自己去申訴,這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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