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16-08-09 11:17:16※ 引述《str8g ()》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9/751401.htm
: 沒抓寶可夢拒簽罰單 騎士:停路邊稍微瞄一下手機也被罰
: 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 者,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
: 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
簡而言之,如果你手機沒有通話,沒有使用網路,也沒有誇張邊騎邊用,
那警察開單就是擴權。
停紅燈拿手機出來看時間,跟你抬起手看手錶有什麼差異?
一樣的行為一個要被罰,一個不用也太奇怪了。
有人會說這樣警察要怎麼執法啊??別找麻煩好嗎?
我會說找麻煩的是定處罰條例的人,他就這樣定,
早就說過這種規定執行上有困難,偏偏就要這樣定。
所以這條法律如果不是要當擺飾,
要馬就是直接限制妨礙交通者開罰,不管看什麼都一樣;
要馬就是不要罰,讓達爾文的學說多驗證一些。
以上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6-08-09 11:18:00不罰的話,萬一你騎得好好的突然被三寶撞怎麼辦?
作者: su4vu6 2016-08-09 11:18:00
騎機車可以開gps找路嗎
作者:
Sugiros (Oh~Happy Day)
2016-08-09 11:20:00警察:你可以熄火拿出手機看時間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6-08-09 11:20:00反正都要被撞,那罰一下三寶至少也比較爽吧!
作者:
SuperUp (( ̄▽ ̄#)﹏﹏)
2016-08-09 11:21:00哇 路邊車停著看個手機會去撞到人耶 超危險的 ^_ ^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09 11:21:00並排停車不抓抓紅燈拿手機看時間 我也是醉了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8-09 11:22:00
用臂套把手機當手錶試試看
警察有裁量權 會開單可能1.太白目 2.長太醜 3.長太醜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8-09 11:23:00
智慧性手錶感覺要被帶動了?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6-08-09 11:32:00警察濫權解釋無誤
作者:
resbond (薩爾達)
2016-08-09 11:41:00這條就是給警察找麻煩的合理化條款 看你不爽隨時搞死你
作者:
DEATHKAZE (光と風のストーリー)
2016-08-09 11:49:00自己不戴錶 要用手機看又不停車 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