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5419 (邱哥)
2016-08-26 02:09:04最近新聞一直增加很多虐待小孩的新聞, 不管是家長對小孩還是老師對學生《 尤其是幼
稚園的特別嚴重》,我覺得台灣的法律應該對於虐待小孩以及虐待致死的罪行一律以無期
徒刑和死刑為主。。 且應該呼籲政府嚴格執行。。不要在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使得小孩
受到二度傷害,尤其是那種把小孩當做出氣筒的大人,一旦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或者心情不
好就拿小孩出氣,這種人應該就是直接判死刑。。而且台灣的法律應該把虐待小孩及虐待
小孩致死的人的個資不受個資法保護,應該把他的照片和姓名及個人資料等。。全部在新
聞上播放。。虐待小孩及虐待小孩致死的人也應該開放肉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