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自稱遭性侵不起訴PO網搏同情 男拿通

作者: MRsoso (朔朔)   2016-08-30 02:14:45
其實這場鬧劇可以看出為什麼台灣會對立
兩造女方兩篇文男方一篇文
兩邊的說法都有合理的地方,也都有避重就輕的感覺
這件事情我想破頭就只有三個可能
A.合意性交、女方仙人跳
B.合意性交、女方反悔或被男友知道所以演戲
C.男方性侵
當然你要推論是女方性侵男方或其他結論也可以
但現在三篇文章我都看不到有決定性的理由或證據可以給我結論
根本就是一個他媽的羅生門
只是女方兩篇文看下來是有意要把事情鬧大的
好 那事情鬧大
不就是為了證明是被性侵or合意
你管人家母不母豬
或男生是不是爛人
就事實求是就好
然後開始扯什麼道德觀
兩人各自有男女朋友 SO?
就算兩人各自有夫妻
今天要知道的還是性侵or合意阿
開始貼標籤說人母豬、說人爛咖
有意義嗎?真相一樣你我不知
卻繼續衍伸出了obov母豬教vs隔壁灑花板
製造兩性對立對這件事情到底誰對誰錯有用嗎?
也不用拿什麼公審說嘴
PO PTT其心可見
你覺得家務事就別看
覺得想發漏那在事情確定前就敲碗等續集這麼簡單而已
被肉搜也不是你被肉搜你怕三小
這也是還兩邊真正清白的那一邊一個公道
看看這篇什麼爛新聞
充滿引導性、糟糕到不行
兩造在女板的三篇文章所附的截圖這新聞也沒完整收錄
就只是放個幾張意思一下
惡劣的是既然沒有全附
那還把女方那故意秀男方個人資料的圖片秀出來
標題在下個"女子自稱遭性侵不起訴PO網搏同情 男拿通話紀錄打臉"
呵呵...雖然沒有13億人,但你我看到也是驚呆啦
只是有些人驚呆是因為這是爛新聞
有些人就被這爛新聞牽著鼻子走
其實也不用怪記者
要知道專業之所以沉淪
是因為那個市場也沉淪
買與賣兩邊都在比爛
光是新聞還沒報之前就一堆人跳下來選邊站
好像你知道事情是怎麼回事一樣
說穿了
你也只是看到你想看到的而已
以往PTT類似大型鬧板事件出來
鄉民都嘛是打破砂鍋問到底
一定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
為什麼今天這事件可以蠢到有剩?
這新聞出來只是剛好讓我們可以轉移目標說新聞很爛記者很扯
實則我們也蠢到一個不行
垃圾媒體配垃圾新聞真是絕配
各位我們繼續吃屎
反正我們愛吃
可悲
※ 引述《wowqweasd (快來喵喵喵喵喵喵電感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完整新聞標題:
: 女子自稱遭性侵不起訴PO網搏同情 男拿通話紀錄打臉
: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一名女子在PTT上PO文,表示被一名叫阿翰的男性朋友騙到酒吧,並灌酒性侵,但最後檢
: 方以不起訴處分,讓這名女子上PTT控訴,引發網友肉搜阿翰和其友人。但阿翰不甘示弱
: ,PO文反擊,並貼出兩人line的對話和不起訴書等,顯示出女方也是合意性交。讓兩派網
: 友爭論不休。
: 女子在PTT女孩版PO文,指稱和認識八年的朋友阿翰拿男朋友要用的資工考試資料,結果
: 到了約定地點阿翰說要和朋友聚一聚,約女子一同前往,女子不疑有它,但到場後發現是
: 酒吧,且全部都是男生。接著女子覺得自己快醉,表示自己意識很模糊,但席間男生們拚
: 命灌她酒,阿翰甚至強吻她並將失去意識的她帶至阿翔家中性侵得逞。事後提告,檢察官
: 認為女子結束後還和男生一起吃早餐,性侵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 網友看完以後義憤填膺,痛罵司法不公沒辦法保護女生,甚至肉搜阿翰和阿翔的臉書上去
: 留言痛罵。部分網友認為案子有疑點也被其他網友圍剿。
: 但在阿翰PO出證據後,案情峰迴路轉;阿翰表示不堪網友的騷擾要出來說明事實。首先女
: 子早就知道要去酒吧,阿翰還請女子幫忙約女生朋友,席間不是只有男生,還有其他女生
: 。而女子控訴阿翰的朋友阿翔大開黃腔,實際上女子也分享自己跟男朋友的經驗等等。至
: 於喝酒,阿翰表示沒有強灌也沒有下藥,那間酒吧是開放空間,甚至是女子自己將最後一
: 杯酒喝完。接吻部分也不是強吻,阿翰問女子要不要回家,女子還表示不要,要去阿翔家
: 。在法庭上女子也說還記得有搭計程車,女子甚至能自己爬上五樓阿翔的租屋處。「我相
: 信妳意識是清楚的。」事後女子甚至和阿翰聊天並滑手機,「有些妳在偵查庭上也有說這
: 邊都不講。」最誇張還是女子被性侵完當天並沒如自己所說很難過很受傷,反而還在臉書
: 打卡去看球賽。
: 最後阿翰控訴原PO女子,「不起訴處分已經下來了,妳po文想發洩妳的情緒當然可以。但
: 是名字個資故意馬的不乾淨,還把關鍵字都打出來,就是想讓我們被肉搜,然後靠扭曲的
: 事實來公審我們。不管妳是故意的還是無心的,這已經給我和翔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擾。」
: 。
: 雖然阿翰PO文後風向急轉,「呵呵,打臉一堆人。」但也是有網友說阿翰自己有女友卻和
: 別的女生上床不對。「所以女方有沒有同意被你幹?你女友有沒有同意你去幹別人?」認
: 為必須釐清這幾點才能下定論。兩派網友至今仍然在女孩版爭論不休。
: http://setmoney.blob.core.windows.net/newsimages/2016/08/29/632662-XXL.jpg
: ▲女子所PO的地檢署不起訴書(圖/翻攝自PTT)
: http://setmoney.blob.core.windows.net/newsimages/2016/08/29/632653-XXL.jpg
: ▲阿翰與女子對話紀錄(圖/翻攝自PTT)
: http://setmoney.blob.core.windows.net/newsimages/2016/08/29/632663-XXL.jpg
: ▲阿翰與女子對話紀錄(圖/翻攝自PTT)
: http://setmoney.blob.core.windows.net/newsimages/2016/08/29/632661-XXL.jpg
: ▲阿翰拿出女子聲稱被性侵當天的打卡紀錄(圖/翻攝自PTT)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e/News.aspx?NewsID=177407
: 5.備註:
: 聽說隔壁灑花板鎖文禁回文惹
雖然我蠢
但這篇新聞我還是要講一下
真是他媽的一篇垃圾新聞
就算這事件最後水落石出是女方問題,男方沒錯
這篇新聞還是垃圾新聞
因為在那之前它就在引導讀者了
駐板記者你要是有看到我這篇文章可不可以把我這篇文章傳給寫這篇新聞的記者
還有讓這篇新聞發出來的主管看?
這篇垃圾新聞之所以垃圾不是笨不笨蠢不蠢
是職業道德的問題了
讓台灣變鬼島的事多不勝數不差你們這篇新聞
但他媽的可不可以就從自己開始不要做這種事了
自己的職業會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會蠢到不知道嗎?
做讓台灣沉淪的事情
很好玩嗎?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6-08-30 02:15:00
撒菜花(* ̄(00) ̄)/‧★*"`'*-.,_,.-*'`"*-.,_☆
作者: sinon2mayday (公館金城武)   2016-08-30 02:15:00
C選項可以先刪掉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6-08-30 02:16:00
冗長懶得看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6-08-30 02:16:00
只要大家不要把這當對立,那就只是種生活消遣而已了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30 02:17:00
....................
作者: VdustR (京)   2016-08-30 02:18:00
功課做一半?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6-08-30 02:18:00
而鄉民去鬧版,決不是因為男方或女方誰對誰錯的問題,這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6-08-30 02:18:00
推你這篇 真相根本就未明朗 那新聞很偏頗
作者: yeshi2   2016-08-30 02:18:00
推 真的雙方都避重就輕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6-08-30 02:19:00
然後版主不該刪文 鎖文 我覺得討論明明都沒問題版主亂刪文鎖文才變成鬧版的 版主問題無誤
作者: cvit (小胖豬)   2016-08-30 02:20:00
你這篇開頭立場就不客觀了
作者: PCPCP (ㄇㄨ)   2016-08-30 02:21:00
喔 我們只是抗議灑花不公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8-30 02:21:00
都不起訴了還真相不明朗三小,要你親眼看著作愛嗎
作者: OxfordGOD (牛津神)   2016-08-30 02:21:00
男方都拿證據了 是哪裡避重就輕? 看清楚好嗎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6-08-30 02:21:00
狗吠火車,日出東昇,垃圾新聞一樣要出,穴穴指教。
作者: PCPCP (ㄇㄨ)   2016-08-30 02:22:00
新聞的事情之後再幹 現在再幹為什麼肉搜男生可以?不禁版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8-30 02:22:00
這樣還能凹成未知,我也是服了母豬們的邏輯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6-08-30 02:22:00
就某板整個玻璃心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6-08-30 02:23:00
所以女生應該也要被肉搜一下 反正不是搜到原po你 你不用怕
作者: iamsowei (桐谷和人)   2016-08-30 02:24:00
唉 可憐
作者: TSMConduty (GG輪班回SOW業星人)   2016-08-30 02:24:00
都已經不起訴了還放任人在底下謾罵, 是我一定吉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8-30 02:26:00
"風向轉了"="討論失焦",可悲的母豬板邏輯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6-08-30 02:27:00
補噓
作者: PCPCP (ㄇㄨ)   2016-08-30 02:30:00
兩點半被噓到X1 也是滿厲害的還 蠻 屌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6-08-30 02:32:00
怎麼辦 噓不膩
作者: mytoychiu (\(≧﹏≦)/)   2016-08-30 02:33:00
......
作者: z5582143 (KaTsura)   2016-08-30 02:35:00
???
作者: minagoroshi   2016-08-30 02:36:00
想破頭才三個可能?
作者: XWSL (XWSL)   2016-08-30 02:36:00
o.o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6-08-30 02:37:00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08-30 02:37:00
男方好友要回錄音檔這點是比較奇怪,我是比較好奇錄音內容,難道是女方口中說的男方好友親口承認「慫恿犯罪」那段?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6-08-30 02:42:00
你為什麼要在把搭公車的孕婦說成是想爽被中出的母豬的板跟他們多費唇舌呢?你好傻
作者: Paulac9046   2016-08-30 02:47:00
我就不相信你比檢察官懂什麼是證據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6-08-30 02:52:00
把話題轉移到版主問題,他們的事情就給他們自己解決,這樣的"失焦"不是很好嗎? 還是你真的希望更多人被肉搜出來公審呢? 這樣的話,跟那些喜歡搞對立的媒體有何不同?
作者: Paulac9046   2016-08-30 02:53:00
而且跟台灣對立有啥關係 一件事本來就有不同看法
作者: pp688039 (仲夏)   2016-08-30 02:53:00
你的論點很奇怪,講真的鄉民都是看熱鬧,女方既然敢他們自己的事公佈在網路上討拍,就要有被反的風險。不要欺騙了拍,還想全身而退。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6-08-30 02:53:00
再說,你有把判決書看仔細嗎? 除非證人串證,不然光是判決書裡描述的來龍去脈,就足夠合理判斷是合意性交了。
作者: pp688039 (仲夏)   2016-08-30 02:55:00
再說,版主管理沒有失職?這不好說啊………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8-30 02:58:00
所以男方應該拿證據證明自己沒罪?
作者: sunrise1206 (陽光崇拜)   2016-08-30 03:14:00
推你 補個血 一堆人早就預設立場還在那邊不承認 繼續自我催眠八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6-08-30 03:26:00
我真的覺得你這是廢文
作者: h6x6h (BLZ)   2016-08-30 04:38:00
作者: evelyn055 (綺希)   2016-08-30 04:39:00
純推你譴責那篇新聞 說實在引導成分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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