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特偵組成定局 明年事務費剩15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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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大砍特偵組預算64%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廢除特偵組已成定局?根據最高檢明年度預算,特偵組的事務費用已遭法務部
減列六十四%,扣除向國防部借用營區的費用外,只剩五十五萬元的事務費,
連給證人費都不夠用,立委認為特偵組名存實亡,應趕快廢除。
根據明年度預算案,特偵組的事務費用,從今年度的四二九.九萬元,大幅減
列二七六.五萬元,只剩一五三.四萬元,減幅高達六十四%。其中,扣除向
國防部借用文化營區而共同分攤的保全費、清潔費九十八.四萬元後,竟只剩
五十五萬元。
刑案鑑定費不再編列
原有九十九.三萬元的刑案鑑定費不再編列,通訊費從廿六萬元減至十萬元、
報刊書籍費從廿四.五萬元減至五萬元、雜支費從卅二.七萬元減至十萬元;
就連國內旅費,也從八萬元大減至二萬元,其中證人旅費就從三.七萬元減至
五千元。
連給證人費都不夠用
力主廢除特偵組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法務部在七月份書面回覆他的書面
意見時,就明確表態「不宜設特偵組」,還一一列明特偵組之弊,包括特偵組
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以概括條
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檢察官具司法屬性沒再設置特
偵組之必要、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
蔡易餘肯定法務部除表態支持立法院修法廢除特偵組,也以預算編列的方式,
讓特偵組「名存實亡」。他表示,特偵組的預算近年來都遭減列,從二○一三
年的五五一.八萬元、二○一四年的五百萬元、二○一五年的四八三.七萬元
、二○一六年的四二九.九萬元,到明年度更只剩一五三.四萬元。
他指出,由近年來的諸多表現,早證明特偵組已無存在之必要,網友甚至調侃
「特別偵查組」另有「別查組」,只會辦綠不辦藍、選擇性辦案;既然法務部
都想「掏空」特偵組,最後還是要修改「法院組織法」,直接廢除特偵組,讓
檢察官統統歸建回原單位辦案。
同樣也提案修法廢除特偵組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顯然法務部也知道特偵
組疊床架屋,已無存在的必要;一樣都是由各檢察署給的薪水,憑什麼特偵組
檢察官就比較「特別」?她主張趕快廢掉,連這一百多萬元都能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