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ber 2016-09-02 01:13:37又有人想跳針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我看了快暈倒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顧名思義
就是中國與台灣簽協議時要被監督的地方 把它立法形成文字
因為各種協議都是有取有捨 我們犧牲了甚麼 換得到甚麼
所以立法的原因在此
但這次只需要台灣單當方面開放即可
讓陸客買台灣的銀行銷售的外幣基金
根本就不需要與中國政府做任何的談判與簽任何的協議
或者我說白一點
就是台灣單方面開放
讓鄉民眼中無良銀行想坑殺陸客時
法令是允許的
而這件事情~
從頭到尾都是不需要中國政府同意或認同
不解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有甚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