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件慘絕人寰 無期
恐龍法官之判又一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02/806641/
這年頭 當小偷根本是無本生意
幹
※ 引述《shiwenli (阿爸)》之銘言:
: 我講白了,
: 今天這男主人對小偷點到為止,會怕就好,
: 就怕那10%可能性,小偷最後困獸之鬥
: 被反撲成功,情勢就逆轉了,
: 換來自己家破人亡。
: 這時候,最冷靜最理性的鬼島法律人
: 就會用旁觀者的口氣
: 說著屋主一時不察/疏於防範 以致發生不幸
: 反正就是用文謅謅的用字譴詞,
: 將殺身之禍怪在屋主自己不察
: 從來不設身處地站在屋主角度著想。
: 對於他們來說,
: 這新聞就是一個考題,一個案例,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