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之銘言:
: 錢穆對國學貢獻卓著
: 住你十棟豪宅都不為過
: 陳水扁
: 讓台灣發展停滯八年
: 經濟損失無法估計
: 結果自己跟吳淑珍暗幹海角七億
: 全家住豪宅
: 致中台灣律師考不上
: 美國律師也沒聽說有考上
: 但是可以開積架
: 在紐約買房地產
: 阿扁要是個正人君子抄錢穆家也就算了
: 明明就是貪心鼠輩
: 是說錢穆應該是不會這樣心胸狹小
: 不然阿扁現今的遭遇應該是某種程度上的現世報
台灣的行政法是在阿扁時代才實行
光是這點健全台灣民主法治就不是什麼鬼的國學大師可以比擬的貢獻
行政法是什麼?
規範政府權利義務的法律
也有人稱行政法是憲法的具體化
行政法越完備越是法治國的展現
那麼台灣以前都怎麼做?
好比"違警罰法",警察可以隨意抓人到派出所居留
等同行政權可以為限制的擴張,可以不甩人民,隨意抓人,隨意槍斃等等...
人民生活沒有保障
原住民族基本法和原住民身分法也是在阿扁時代執行
等同承認原住民的身分
等等...
做出這種貢獻居然還比不上一個國學大師?
是要說該位被稱為國學大師是傳統守舊不符合時代要被時代淘汰的東西
還是要說原PO把兩方對立起來這種理解是錯的?
(那些落後的思維和學者早在1949的中國領土就該被淘汰了,根本不該延續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