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不羈到
沒駕照=不能上路(不應該出現在馬路上)的邏輯是哪來的?
相信版上的大多數都有駕照
也知道台灣考照基本上就是錢丟進去就可以生出來
駕照是你跟政府之間的關係,
不是今天發生憾事的因果關係......
小魯也被無照無差別攻擊過,也曾經覺得無照就不該上路
但是現實就不是如此,所以不要在自慰了,噓文說無照不該上路的
鐵定是活在平行時空,不然就是沒出過社會的小處處,只會鍵盤分析
法庭上無照跟肇事責任是無關係的
主要還是會依照路權跟有無闖紅燈,或是其他原因
就例如本案的
寶寶寶突然開車門過失傷害致死,這是鐵定的
小魯也被無照機車撞過汽車過
我只是停車待迴轉,我後車門被高速撞擊..
對方4女森,好險他騎女森版的機車
龍頭比較矮,所以高速撞擊之下(時速至少70KM起跳)
龍頭彎曲,頂住他的肚子才沒噴出去,不然噴出去可能連小命都沒了...
光是對方過失傷害要告你,看你要不要跑法院就飽了
好在小魯有第三責任險,保險陪對方25萬,自付2萬談成和解
懶得跟對方魯小(對方受傷一年,我沒去看過半次)
肇責當然是對方是主因,
他行駛在內線車道(該路段有標示禁行機車)
時速又過快,
撞擊點又在我的後車門
我實在是不知道我過失在哪?
================= 分隔島 /小魯車待迴轉 ===========
→ 小妹自殺攻擊撞後車門
好啦補個八卦點,
台灣遇到車禍,對方要告過失傷害,
第一步法官都一定會要你們去和解
簡易庭上,法官也是念了那個女森一下啊
(行駛禁行機車、無照駕駛、車速過快...)
但法官很明確地說
無照歸無照,女森會收到行政罰單,
但4對方告的是過失傷害,所以法官要判斷的是
我有無故過失,而不是對方有沒有駕照...
沒上過法院的鍵盤酸酸們,
小魯都去簡易庭幫你們查證了
之後發生被無照攻擊,你們是沒辦法主張
無照不能上路的,是沒有邏輯可言的,懂?
有照寶寶寶跟無照8+9都是馬路殺手
要保住自己小命,還是要遠離禍源
機車族的朋友不要刷並排停車的卡
或是看到違規並排停車,就該放慢車速,看左後照鏡
離那台車遠一點...
防衛性駕駛,保證自我安全性命
畢竟命沒了,連廢文都發不了,還談甚麼肇事責任歸屬...
這位孝子RIP,太年輕了,馬路經驗不夠才會被無差別攻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