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啦
縣長是民選的
那苗栗人就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
沒道理你自己選出爛縣長,卻要外縣市的人幫你擦屁股
所以中央不應該再給苗栗任何額外的經費
但是苗栗縣政府可以直接對苗栗人加稅
自己選的政府,自己救
苗栗縣政府可以隨便找名目跟苗栗人要錢,自己創造新的稅目也可以啦
甚至乾脆直接搞一個「還清負債稅」,看看縣府負債多少,所有苗栗人一起平分
苗栗人既然死都要選中國黨,甚至可能還接受中國黨的賄選買票
那就自己吞下去啦!!!!
苗栗人平均一人欠七萬,那就請苗栗縣長,直接強制跟每個苗栗人要七萬來還債
我看苗栗人還會不會繼續投中國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