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巨蛋解約警報暫解 柯文哲:再給遠雄一

作者: ptthtml (ptthtml)   2016-09-11 10:42:14
※ 引述《sweat992001 (小樽)》之銘言:
: 大巨蛋解約警報暫解 柯文哲:再給遠雄一次機會
: 至於外傳柯文哲曾找星雲法師「開釋」大巨蛋?柯回應,兩週前確實拜訪星雲法師,「滿有趣的」,星雲還問他讀金剛經的心得。「有些話聽一聽,多少會改變我們想法。」
: 再看遠雄方面,據悉,真正讓董事長趙藤雄願意妥協的關鍵,是八月底的這場柯趙會。據指出,柯文哲問趙藤雄:「為什麼停工到現在,遠雄什麼事都不做?」瞬間讓趙藤雄對此感到非常訝異,因為遠雄做的事、發的文,很多訊息柯文哲並不知道或不完全了解,因此趙當場向柯文哲報告,停工到現在,雙方已開過109次會議,遠雄也提出各種改善計畫。
: 談到防火避難性能審查,柯文哲問「你們不是全部都送到建築中心審查,為什麼拖這麼久?」這個提問,讓趙發現到柯並不太了解其中細節,事實上是市府已要求7項拆開一部分,由市府自行審查。
: 總之,這場消耗戰打了快16個月,危機暫告解除。接下來的公安爭議,要看台灣建築中心最終審查報告,尤其要不要砍容積?砍商場?將是另一場攻防戰的開始。
: http://goo.gl/RWVTU0
是誰給誰機會還不知道咧.......
我如果是遠雄 我就繼續這樣慢慢耗
因為解約我是確定你不敢 解下去等於遠雄直接賺300億
放著再兩年 2018直轄市暨縣市長選舉 就要改選了 柯文哲要不要上來都不重要了
因為藍的一定會光復 我用懶叫跟你對賭 藍的選輸我懶叫給你含
藍的一贏 大巨蛋就復活了阿XDDDDDDDD
現在有什麼好認真的 就繼續放阿 1.解約你不敢
2.兩年後可以蓋了
智商比海豚高的都知道要怎麼做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09-11 10:42:00
台階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5-09-11 10:42:00
到底還要給幾天 也沒給個期限
作者: milkyway168 (雲河)   2016-09-11 10:43:00
我也是這麼想 看你有沒有機會下次選市長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09-11 10:43:00
這些柯粉一直打遠雄,讓柯p沒台階上任五大弊案到現在真的是鬧劇
作者: takaai (asdg)   2016-09-11 10:45:00
柯P 限標讓日本人自訂公安標準 根本是無法無天
作者: pppyy (333)   2016-09-11 10:46:00
醒醒吧!kmt還有誰能戰?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0:47:00
三創 日盛生 松菸目前處理都算多要了東西 鬧劇?所以應該不要去要 甚至還多送 這樣叫比較好?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0:48:00
就拼命抹黑就對了 每天都好幾個帳號在那裏專文轟炸
作者: saisai34   2016-09-11 10:48:00
解約遠雄求償甚至可以上看千億,進可攻退可守,根本不怕
作者: jfcjjl (阿福)   2016-09-11 10:49:00
某s就別再帶風向了,上看千億?你是法官?還是律師?還是神??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0:50:00
只為了柯黑文而存在 如果是個人除了柯黑都沒有其他方面的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6-09-11 10:50:00
柯從來沒有說不做 他只是說要照北市工安標準做
作者: jfcjjl (阿福)   2016-09-11 10:50:00
根本是遠雄養的,遠雄說幾億,你就說幾億,都給你喊就好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0:51:00
興趣PO文 推文豈不是很不正常 更妙的是這些帳號每天還剛好都到可以發這些垃圾文的上限
作者: startiger (??)   2016-09-11 10:53:00
柯作秀過頭,騎虎難下,承認很難嗎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6-09-11 10:55:00
智商157的怎麼會承認錯呢?
作者: saisai34   2016-09-11 10:55:00
政府仲裁輸多贏少,看美河市喊百億結果30幾億,遠雄喊價贏面比市府高,能不怕嗎?
作者: amano (多愛自己一點)   2016-09-11 10:56:00
waijr抓到重點了!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9-11 10:56:00
遠雄要拖? 那只好讓柯連任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0:57:00
承認垃圾帳號垃圾文專代風向很難嗎? 你們的垃圾文機器人呢?
作者: birderent   2016-09-11 10:58:00
解約或終約都是可以向遠雄求賠償,就遠雄有發球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0:59:00
目前不管法院監察院 甚至仲裁 市府也沒啥吃虧 為啥這
作者: pppyy (333)   2016-09-11 10:59:00
打官司跟仲裁不同好嗎…
作者: drmfs01 (red)   2016-09-11 11:00:00
把弊案抓出來 送馬郝去土城 就解決KMT了 柯P早就算好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00:00
麼悲觀阿 遠雄喊多少就多少?當然啦 我柯粉 但我也對
作者: saisai34   2016-09-11 11:01:00
事關好幾百億,仲裁人都還遠雄自己人,能不悲觀嗎?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02:00
作秀過頭 騎虎難下 可憐的柯猴子喲看看柯猴子被疼雄修理就是爽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03:00
幾百億的賠償 那是要上法院的 誰給你仲裁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03:00
唉 市府法律立場站的住腳就快點解約啊
作者: saisai34   2016-09-11 11:04:00
仲裁輸了,上法院贏面也相對降低了啊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04:00
不是聽說連解約影片都拍好了?搞了半天 市府原來根本不敢解約啊不敢解約但一直喊解約 就像一個一直喊狼來了的小屁孩久了連智商87的都知道市府根本不敢解約啊那市府不敢解約又想要脅遠雄尊照市府私設七項公安標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06:00
這點不想護航 看到晚上遠雄立刻翻臉 看了很度濫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06:00
準 到底有多蠢啊?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9-11 11:07:00
這次有拿到同意書了 上法院有用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07:00
市府從一開始就不可能解約你還再做夢喔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08:00
知道解約就是沒完沒了好幾年 柯也不想糾結在這 但遠雄這種耍賴個性 看了就是度濫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11:00
遠雄簽同意書 到底同意什麼 自己看一下http://goo.gl/xR4ksB白癡 遠雄一開始合約就站的住腳 柯文哲用私設標準來搞人 現在騎虎難下 怪誰?你不敢解約還敢要脅喔?簡直廢到有剩都快2017河粉還相信市府會去跟遠雄打解約官司 該看看腦科醫生了吧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16:00
那七項柯有提出幾個具體作為 停車場區隔遠雄有要做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09-11 11:16:00
給柯p一條活路好嘛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17:00
當然一樓淨空還有通道大小 這可能要靠台建審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18:00
私設標準? 遠雄沒改圖之前就合乎標準 既然遠雄不認為是標準他以前幹嘛要合乎標準 自己再偷改成不合標準 顯然他是知道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19:00
別笑死人了 一樓淨空 哈哈哈哈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19:00
他就是裝傻擺爛 然後再亂轟 我們來看柯黑發文機器人好幾個
作者: birderent   2016-09-11 11:19:00
至少,樓梯不見的事實,遠雄要去面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0:00
四人幫 等於那些柯黑垃圾文背後就是郝龍斌 你要挺這種文?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0:00
遠雄同意書裡面七項公安標準他同意幾項?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1:00
噗疵 遠雄都嗆聲沒有樓梯不見的問題了 河粉還再自慰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1:00
麻要合乎這些於法無據他自己在這邊臭幹的標準 然後過了審查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1:00
法院監察院都認同樓梯不見停工有理 你繼續噗疵
作者: birderent   2016-09-11 11:22:00
我是覺得對於立場已經定型的,跟他說話是浪費時間。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2:00
遠雄也只敢說自己樓梯有改比較寬來辯解 法院監察院都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2:00
來證明七項公安標準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啊XD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2:00
我只知道遠雄本來的圖就是合乎標準 他是知道標準是甚麼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3:00
然後再放棄這張過了審查的圖自己改圖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3:00
沒認同遠雄喔 那真神奇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3:00
說了要去證明七項公安標準是法律 又縮了喔 真是孬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4:00
遠雄後來說改圖是不成文規定 歐靠 你又說有不成文規定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4:00
唉 真的是邏輯不好欸 我就跟你說了 遠雄給柯猴一點台階下連這都看不出出來啊XD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5:00
所以很好笑阿 巨蛋就沒所謂的法律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5:00
柯猴:9月解約 柯猴粉:英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5:00
他講話自相矛盾你也要捧 要護航
作者: birderent   2016-09-11 11:26:00
我倒覺得是:1000億>300億(甚至更少)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6:00
沒法律那就更好笑了 沒法律遠雄蓋個屁巨蛋 當然有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6:00
我和你沒啥好講 繼續隨這葉慶元發文機器人起舞吧 請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7:00
那被電爆就快滾吧 別丟人現眼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7:00
好笑?去搜尋一下吧 遠雄要經過審查 審查是委員會制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7:00
哈哈哈哈 沒有辦法和你講得通叫做電爆....那反過來怎麼不是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8:00
河粉講大巨蛋沒法律 真是快笑死我 是沒有柯猴私設的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8:00
我電爆你 你這邏輯 好啦 被你電爆了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29:00
你找條巨蛋法律甚至規範 我就承認你對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29:00
快點去找七項公安標準是法律的證據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29:00
這你這樣講我還是要問你遠雄改圖是依法改圖 他怎麼要說不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0:00
就說這個是委員會審查 委員開會前決定參數就可以審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30:00
成文規定 你知不知道他改圖前是符合七項公安標準?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0:00
你不要廢話這麼多啦w 你說七項公安標準是法律 就快點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31:00
你不願意回答的我的問題 說我廢話多...我只想告訴遠雄原本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1:00
你還真好笑 公安當然申報主管單位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1:00
就說沒巨蛋建築法律了 跳針啥阿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2:00
所以要七項的法律不是很無聊嗎 本來就沒巨蛋建築法律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2:00
所以他才補個同意書啊你別胡扯了 t巨蛋要不要申請建照?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3:00
台灣就是沒有巨蛋建築法律 他是第三方委員會審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3:00
申請建照要不要照法規走?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4:00
唉 建築外行在這邊胡扯一通也是很屌你根本在胡扯一通遠雄巨蛋全部都遵照建築法才能興建被停工就是市府宣稱變更設計與圖造不符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5:00
講出來阿 建築法哪條規範巨蛋怎蓋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5:00
你還敢講建築法 拜託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6:00
建築法告訴你可以沒申請就先建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6:00
他媽的建築法整體遠雄都得遵守啊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7:00
難到蓋101要先立個法規定101只能蓋到101層?不能蓋到200層?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7:00
不是說我外行 你很專業 找個一條來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8:00
唉 河粉真的太好笑了...臉遠雄被停工就是市府依據建築法來停工也不知道...被打連就開始胡扯一通 哈哈哈哈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8:00
101不能先立法在蓋 巨蛋就可以?你邏輯問題阿
作者: zainc (念湘)   2016-09-11 11:38:00
7月說要解約說到影片都拍好了,還是佛心再給一次機會這種屁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39:00
大巨蛋沒法律 那到底怎麼開始蓋?怎麼會被勒令停工?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39:00
你自己邏輯問題阿 停工是沒按圖 巨蛋怎蓋是另一回事
作者: zainc (念湘)   2016-09-11 11:39:00
話只有柯粉買單哈哈~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40:00
taikonkimo:所以很好笑阿 巨蛋就沒所謂的法律阿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9-11 11:41:00
吃飯啦 你可以繼續喔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1:41:00
傻子 規定要照審查圖蓋的不就是建築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9-11 11:46:00
起碼再推文我們知道 gn02118620是建築專家 好像VViz我都叫他法律專家.....還是我搞錯了 你也是法律專家 喔 你真厲害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9-11 12:04:00
waijr 北市府情形公安標準的法源依據呢?快拿出來啊
作者: kbpoop (poogyfine)   2016-09-11 12:04:00
太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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