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cesst (⊙全系大ω魔導師⊙)》之銘言:
: 首先,電業明明就是國家獨佔事業,卻能搞到負債跟天一樣高……
: 現在修正電業法,沒有意外將使電費上漲,幅度無法得知,但這對民眾絕對無法忍受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要繳稅 不想要服兵役
可是我還是繳了 還是退伍了
人們會要求政治家看長遠 但是不會要求自己看長遠
用在這次電業法要修改的事情就是:我只要便宜的電 誰去負擔成本我不管
台電最好風雨搶修 出意外不關我的事,核廢料塞蘭嶼就好
: 民眾:幹,薪水夠低了你還要漲電費
: 電價一漲,勢必帶動物價一起上漲
: 不過還是看一下新的電業法
: (我只大概看了一下,所以有錯歡迎指正)
: 首先,新的電業法把電業拆分為發電業、輸配電業、售電業
: 僅有輸配電業維持公營,其他都預計交給民營
台電沒有要賣火力發電廠
你看到的應該是7/26版本的第五條 規定大型水力與核能維持公營
然而它的意思不是 "台電只能有核能水力" 而是 "只能有台電有核能與大水力"
火力沒有另外限制 意思是民營跟公營都可蓋火力
所以沒有"政府要把台電發電歸零 全部的發電都要給民營" 這件事
輸配電是因為特殊性質 如果要把電網拆分給各個公司做 那才是真的分拆壟斷
你想換一家電力公司用電: 請重新配線
想新開一家電力公司: 不好意思沒有地方給你拉輸配電設備了 適合的地點先被買走了
: 而發電業中,僅有核電及部分的水力發電是公營,其他都是民營
: 這邊兩種發電佔總發電量不到20%
: 因此從這邊能預估電價一定會上漲
: 只是多或少的區別
: 而輸配電業不得兼任其他電業,也不能交叉持股
這個我很感冒 在台電的抗爭之下
本來要分成輸配與發電兩公司的 現在上面還要多一層控股公司
還不確定持股的問題會怎麼處理
: 除了公用售電業除外
: 也就是說,一旦開放了民營,國家將不再擁有任何發電及售電的權利
再看一次第五條 是不是台電沒有火力發電廠了?
: (除了要求停業or歇業的)
: 再來,民營電業如果要停業/歇業,均要經電業管制機關允許通過才可以,停業者不得超過一年
: 大略看到這邊之後,會發現一個問題
: 這個電業管制機關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
: 倘若管制機關袒護企業,那一般民眾會非常悽慘
: 也就是說,如果管制機關能夠做到獨立超然於政治&企業
: 那開放民間來接手電業並沒有不妥
: 畢竟台電現在是用負債來堆低電價
: 但如果管制機關能夠被政治/企業干擾呢?
同樣的問題你可以用在任何地方
醫療 司法 政治 教育 軍事 經濟 如果這些地方被干擾怎麼辦?
事實上干擾不會停止 也從未停止
你能做的只有盡量逼迫它維持中立 也就是干擾回去而已
另外提一下 湯恩比的回應與挑戰極簡略版
http://yansir2011.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30.html
英國著名歷史學家湯恩比(ARNOLD JOSEPH TOYNBEE)在其巨著《歷史研究》一書中,提出
「挑戰與回應」理論,影響深遠。
他所提出的「挑戰與回應」,認為任何民族、文化、組織與運動均有面對挑戰,陷入危機
的時候。回應挑戰的方式直接決定危機的處理,因而產生不同的後果。湯恩比認為大體有
四種回應挑戰的方法:
倒退回過去;
對未來產生白日夢式的憧憬;
封閉自己,以神秘經驗處理挑戰帶來的衝激;
面對危機,把危機轉化成有利於未來發展的元素。
用在電業法就是 挑戰:能源結構的發展遲滯 核能現在或未來的風險
1 維持現在這樣就很好
2 只要核四能運轉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3 台電員工好辛苦 台電世界第二名 甚麼都不要改是最好的
4 適度引進市場機制 增加發電者而非減少
另外 台電的各國電價比較
https://goo.gl/zDdXgI
工業 住宅
台灣 2.9270 2.8530
美國 2.1299 3.7967
中國 3.2420 2.7557
日本 5.7129 7.6911
德國 11.9968 5.4434
其實我想問 依照工業應該使用比較貴的電的邏輯 為甚麼好像只有台灣顛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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