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兆豐案要究責 張盛和:先釐清權責

作者: NewPacers (Mr.31)   2016-09-20 11:58:12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9200097-1.aspx
兆豐案要究責 張盛和:先釐清權責
發稿時間:2016/09/20 11:06最新更新:2016/09/20 11:32字級: 字級縮小字級放大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日電)針對兆豐案,行政院督導小組將對財金部會究責。前財
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職掌公股的股權管理,金融監理為金管會權責,「這部分要釐
清」,兆豐金未上報,哪來督導問題?
張盛和今天受邀出席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歡迎茶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針對行政院督導小
組將對財金部會究責兆豐銀案,張盛和表示,現在外界關注的,是兆豐銀是否涉及洗錢,
「沒有真相,大家就會胡亂猜測」。如果有洗錢,是誰?洗錢金額有多少?給誰?「主詞
、受詞、標的,全部講出來,這樣社會爭議才會平息」。
張盛和表示,檢調目前已經在調查,行政院也組成專案小組與督導小組,若能將真相儘早
釐清並告知,就能平息社會爭亂。
媒體提問,行政院督導小組認為財金部會不能因為兆豐金沒有通報、不知情,就規避責任
。張盛和回應,應先將財政部與金管會的業務分清楚,金管會負責金融監理,財政部負責
股權管理,目標在公股行庫董監改選時確保最多席次,維持經營權。
此外張盛和表示,每季的公股事業研討會,討論的主要是大方向,「以前我指示打亞洲盃
、推動數位銀行,以及要求注意中國大陸授信風險」,但公股行庫海外業務不會報到財政
部,「這部分要釐清」。
張盛和說,財政部是 9大公股行庫的股東,有如控股公司,指派董事長後,就根據國營事
業管理法與公司法,由董事長全權負責,「過去一向如此,不是我任內才這樣」。
呵呵
推給金管會,阿不就曾銘宗
現在是馬政府內互打嗎?
張盛和推給曾銘宗,曾銘宗又要推給誰?
這件事真的是烏龍嗎?
鬼才相信。
作者: danorken (dan)   2015-09-20 11:58:00
翻譯:不關我的事啦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09-20 11:58:00
they的錯吧!!!!!!!!!!!!!!!!!!!!!!!!!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5-09-20 11:58:00
馬政府造成的災難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09-20 11:59:00
推喔,未上報
作者: modulation   2016-09-20 11:59:00
開始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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