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夏林清嗆網友:別再為網路霸凌找藉口,或栽贓給女學生
3.完整新聞內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輔大性侵案因被害人在臉書發道歉文,再度引發爭議;網友認為她是「被道歉」,將砲火
指向關係人社科院長夏林清。對此,夏23日凌晨再度在臉書發文,嗆網友把女學生這封信
解讀成是以性侵受害人寫的,「根本是錯誤的,所以你們沒有立場出來『仗義執言』。」
輔仁大學2015年6月28日爆發一起性侵案件,心理系學弟利用酒後在樓梯間性侵學姐;今
年5月29日,女方男友臉書PO文指控夏林清想「息事寧人」,引發社會各界嘩然。但夏事
後召開記者會否認此事。9月21日,女學生突發臉書向夏和其他單位道歉,並提到「所有
的錯誤都是我造成的」,讓網友質疑是「被道歉」。
對此,夏林清22日下午先在臉書說,所謂的「網路魔人」強行架著被害人,片面否定她的
認錯與道歉,是在逼她上絕路,「請你們不要當網路劊子手!」事後該文章已刪除。
夏林清23日凌晨又再臉書發文,指《不要強行為女學生代言,「被代言」才是對其的傷害
》,全長達2688字。夏表示,被害人21日正式向529PO文不實指控傷害的對象—包括系上
、工作小組及她等人道歉,她認為,被害人能有勇氣及能量面對自己過去的錯誤道歉,其
實是好的,但網民們不仔細傾聽、分辨,尊重被害人的主體,反而是對其的傷害。
夏林清說,她想問認為被害人是「被迫道歉」的人,你們這個認定有什麼事實基礎?憑什
麼認為被害人的道歉是被迫的?如果你們有這個疑問,請直接向被害人問清楚是不是被迫
?「這不是你們自己可以片面論斷,自己主觀認定。你們可以有這個疑慮,但不可以把疑
慮當事實,而不先負責任地求證。」
夏林清表示,被害人不是以「性侵案受害人」的身分寫了這封道歉信,網友不可以誤讀,
或刻意扭曲被害人的本意,若有疑慮,一樣的,請去向被害人查證清楚,否則你們沒有權
利誤讀被害人這封信的道歉身分;她認為,網友把這封信讀成被害人是以性侵受害人寫的
,「根本是錯誤的,所以你們沒有立場出來『仗義執言』。」
夏林清指出,當女學生這封信是因529不實PO文帶給別人傷害,她在面對之後向被傷害的
人道歉,網友無權主觀片面認定她是以「性侵案受害人」身分道歉,「她如果是以性侵案
受害人身分向我道歉,我絕不接受,到目前還沒有人要她以性侵案受害人身分道歉!過去
三個多月來,我追究的是她們的529的不實PO文,你們若刻意不區辨這個身分差別,要把
我塑造成可攻打的『稻草人』對象,這是反映你們自己的懦弱,沒有勇氣不敢面對真相。
」
夏林清說,她為什麼絕不接受被害人以「性侵受害人」身分向她道歉?因為她沒有這樣要
求,她3個多月來所要求的是,被害人與其男友529不實PO文,要被害人負起責任還別人公
道,向系上、工作小組及她道歉,「因我們在性侵案上自認為已盡量去照顧當事人,也許
不能讓她完全滿意,但我們無意也不必傷害她。」
夏林清提到,現在529PO文所衍生出來的案外案,因為女學生很有勇氣地承認是因她們無
法解決的內在痛苦,而不得不向外發洩殃及無辜,經過3個多月的過程,已經近乎完全澄
清,所以她相信女學生已經清楚而誠懇向多方道歉。
夏林清將矛頭指向網友說,反而是在網路上的你們,不管無意還是刻意,又將女學生塑造
成是「被道歉」的形象,扭曲地定性這封道歉信是非自願的,顯然不是真的在為受害者仗
義執言,你們是假借行公義而洩私憤,你們不可以再混淆而閃躲應認清事實的責任,更不
要再為自己的網路霸凌行動找藉口,或栽贓給女學生。
夏林清表示,看到今天網路上的言論越來越激烈,有暴戾化的傾向,甚至出言要對她進行
暴力攻擊,「我本作為628性侵案的協助者,卻突然變成529網路PO文的被誣陷者,現在努
力為自己討回一點公道,竟然還要再淪為另外一種被集體暴力傷害的對象。」
「這個荒謬性,有人勸我噤口屈服,說面對網路暴力,只有投降,越為自己爭公道,網軍
會越瘋狂,他們自認替天行道可以無法無天,不能挑戰他們無理的審判。」夏林清說,朋
友告誡她,網路上完全不能講理,就算有理而去講理,都是找死,「我很難接受這個暴力
就是公理的邏輯,就只因為網路有它不可挑戰的叢林法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923/780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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