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覺醒吱青最愛的小英政府上台,
原本以為最謙卑、最會溝通的政府應該會撥亂反正
沒想到不知道對人民有什麼好處的電業法,
在吱青當時拼命催票,讓dpp行政、立法一把抓的
情況下,要通過可能也只是時間問題。
再看到下面文章,天就黑一半
新版電業法置入發電配比 9年內電價恐將漲40%
電業法修法前前後後已延宕了18年,520新政府上
台之後將電業法修改列為重要法案,新版的電業法總算出爐要送到立法院審議,沒想到卻
引發台電基層員工的不滿,發起了史上第一次「全台南北徒步串連活動」,只見台電員工
穿著寫著「怒」字的衣服徒步從南台灣走回台北陳情抗議。
電業改革、自由化在歐美早已經開始推動,長年研究電業自由化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王京明說,電業自由化就是打破壟斷開放管制,讓電力市場充分競爭,也給用電者買電選
擇權,目的就是讓大家可以因為自由化而得利。
台電一條龍 將切割為發電、電力網、售電 打開經濟部能源局新版電業法的示意圖,把過
去由台電一條龍供應的電力市場打破,切割成為發電、電力網、售電三個部分,其中把發
電、售電兩部分開放自由化,一般人都依法申請成立發電公司設置發電設備、也能成立一
般售電業經營賣電生意。 新版電業法也給用電戶自由選擇的權力,未來你我都可以自由
決定跟誰買電,你可以跟Google一樣愛綠電,就是只買綠電或是選擇市場上最便宜的電。
唯一沒有開放的就是電力網公司,包含了輸配電以及公用售電業,這家公司維持獨占與國
營,負擔維護供電設施、線路以及供電義務,當颱風吹壞電線桿,所有人都跑回家躲颱風
,這家公司的員工必須往外衝去修電線桿,確保大家供電無虞。
問題來了,為什麼台電員工要走上街頭,台電全台南北徒步串連活動小組召集人楊家法說
,新版電業法內強制規定未來發電配比必須由天然氣發電佔50%、燃煤30%、再生能源20
%,以天然氣目前發電成本每度電約4.7到4.9元,再生能源平均每度電成本要6元,未
來高成本的天然氣加再生能源佔整個發電比重高達7成,以台灣現在每度電約2.5元,「
電價能夠不上漲嗎,」楊家法批評電業法強制規定發電配比必然使電價上漲。
電力自由化專家王京明則說,不會有4塊多這麼高啦,以他推估每度電約在3.5元左右,等
於未來9年內漲40%。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則說,電價被國際燃料成本影響很大,煤價
也曾經很貴讓台灣漲電價,現在煤價反而很便宜,天然氣也許會愈來愈便宜,電價也可能
因此會下跌。 至於新版電業法強制規定發電有配比,林全能解釋電業法並沒有明文規定
發電配比,而是規定要申請發電業者必須要符合國家能源政策的目標,必須設置天然氣50
%、煤30%、再生能源20%的要求,達不到就不給發電業許可。如果國家能源政策改變,電
業法也因此跟著改變,並沒有明文強制規定。
但政府規畫準備送立法院的電業法,為何會引發台電基層員工上街頭抗議,這是一個讓電
價上漲、圖利財團的電業法? 原來電業法採循序漸進方式,一開始只給642個特高壓用戶
有自由選擇權,接下來再開放高壓用電戶,所謂特、高壓用戶就是大型工廠、科學園區廠
商等工業用戶。 用孔融讓梨的故事來說,電業法通過之後,只讓這642個用戶可以優先
選梨子,所以楊家法質疑,這些用電大戶會從擺在籃子1度2‧5的燃煤發電、1度4塊多天
然氣發電、1度6塊的再生能源,挑肥揀瘦把便宜的先買走,剩下給一般民眾選。
林全能則是解釋,新版電業法規定民間發電業者只能賣50%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
源的電力或是100%的綠電,不符合這標準就不可以申請成為發電業、不可以賣電,所以不
會有挑肥揀瘦的事情發生。至於先在已經有的民間獨立電廠如台塑集團的麥寮汽電能不能
單獨賣煤電,林全能說,麥寮汽電跟台電之間仍有售電合約,如果未來到期之後,也必須
按能源政策配比規定才能成為發電業,否則就只能賣電給國家的公用售電公司。
王京明反問,如果要循序漸進慢慢開放選購電選擇權,也可反過來,讓一般用戶先選。
林全能說,這是為了保護一般民生用戶避免受到電價上漲的衝擊,預估電業法通過7到9年
後會讓一般民眾有選擇權。 發電設下配比、購電選擇權因大小分先後,看似促進台灣電
力市場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正,其實並不是真正開放市場與競爭,促進效率提升降低成本,
反而像是王京明說的,電業法修正像是計畫性經濟,全力護航再生能源發展,等於全民共
同承擔發展潔淨與再生能源的成本,不是電價上漲,就是拿全民的錢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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