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匿名者 Anonymous Tw 王姓家人照片公開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9-25 11:42:01
※ 引述《linein (linein)》之銘言:
: 草泥馬
: 我還以為地球被隕石炸掉
: 台灣回到史前時代
: 台灣沒有法律嗎
: 不懂一句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 匿名者是已經神通廣大
: 在強姦當時已經駭進輔大監視系統
: 確實知道犯罪者就是王生嗎
: 這種公布他人隱私的做法
: 跟一個罪犯有什麼不同
: 還一堆人在下面說好讚好讚
: ps.小魯文筆爛只能幹么
: 請參考下面這篇
: https://goo.gl/Qn02gX
: ※ 引述《qwe2206601 (Pass Good Way)》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優先公開照片其他相關個資等待審核公開(正體中文 20 個字)
: : FB連結:
: : https://goo.gl/FxmDjo
: : FB內容:
: : 王凱民、王凱民父母 Data Follow-up
: : ./Anonymous Tw
我是覺得這還蠻好玩的
如果以你這個邏輯來推的話 鄭捷在判刑前 你都不能發任何言論
因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可能當初在捷運上砍人的不是鄭捷 是鄭X 大家誤會了
現行犯在在犯罪時被知悉發覺 你也只能說 假的 法院還沒判之前都假的 我眼睛業障重
事實上就是不可能 現行犯犯罪被知悉時 一定會有人阻止 事後一定會有相關討論
這件性侵事件就更好玩了
我只能說這完全沒有所謂什麼 女的勾引或是母豬想要錢這種狗屁言論的空間
因為地檢署是起訴趁機性交罪 被害人在主觀沒有意識的情況下 性自主被侵害的情形
這件案件能翻案 大概除了證明那些洨不是輔大Kobe的 就是女的主觀上認為沒被侵害
這也是為什麼夏教要一直誘導被害人向不是性侵的路線前進
因為那些洨真的是輔大Kobe的 只能往被害人下手 這也是唯一能翻盤的機會
只要被害人被翻供 他們就贏了 輔大Kobe也一直強調是被害人勾引他
一旦他真的道歉 就斷掉所有可能無罪的生路的
至於有人說人肉他爸媽做什麼 他都成年了
如果他三個律師是靠他自己工作賺錢請來的 那沒話講阿
講難聽點 大三? 根本還是靠爸靠媽 尤其還是建商之後
這種屁話比勝文白手起家還好笑 不甘他爸媽的事? 呵呵
正義感還是用在對的地方吧 自以為清流不就好棒棒
作者: ckndim (C)   2016-09-25 11:44:00
1
作者: huangmingwei (寒夜)   2016-09-25 11:45:00
輔大心理系也辦200人公審王生,我才相信平等說!!!
作者: CYL009 (MK)   2016-09-25 11:45:00
沒差 反正最後法官會判這種行為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6-09-25 11:46:00
成年以後的行為的確不干爸媽的事,支持王姓受害人對匿名者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16-09-25 11:46:00
爸媽臉都出現了,這位摳比會自殺嗎???
作者: lphone7 (沒錯!!我就是愛瘋妻)   2016-09-25 11:46:00
鄉民的邏輯真的挺慘的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6-09-25 11:46:00
如果王生認為名譽受損可以吉 但限制他人發言權利就很好笑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16-09-25 11:47:00
同樣的邏輯 王的父母不爽就去告個資法啊同樣的邏輯 王的父母不爽就去告個資法啊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6-09-25 11:48:00
支持王姓受害者對匿名者違法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16-09-25 11:48:00
在法院判決出來前 也不用對匿名者機機歪歪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09-25 11:48:00
沒這篇還真不知道這些人長這模樣蠻期待知道他們家的公司是什麼,真偉大的 建 商
作者: toheart78945 (小寶寶)   2016-09-25 11:50:00
給你推
作者: st2913sbck (JRAVE)   2016-09-25 11:51:00
王姓受害者QQ
作者: ainor (><)   2016-09-25 11:52:00
嘿啊,這風向才對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16-09-25 11:52:00
幫補!!等一下會有教徒聖人來噓!!
作者: answer1115   2016-09-25 11:53:00
推喔
作者: lineaaa (online)   2016-09-25 11:53:00
法律遇過權貴轉彎後就需要大家來幫忙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6-09-25 11:54:00
心理系才有資格評論
作者: maaaaa (徬徨中)   2016-09-25 11:54:00
邏輯錯誤,人肉現行犯家屬,跟處罰現行犯是兩回事,再說他如果是現行犯,這案自有法律制裁,完全看不出吵這些有啥意義。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9-25 11:54:00
他們怕什麼 寶貝兒子有夏教主坦著 露兩老的臉一下很難?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6-09-25 11:54:00
王姓受害者QQ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6-09-25 11:55:00
作者: drigo   2016-09-25 11:55:00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本來就唬人話,看誰有錢請超強律師就知了
作者: ypc1994 (dicker)   2016-09-25 11:56:00
智障 你犯錯你爸媽也會給打官司錢啊 給官司錢就有錯?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6-09-25 11:57:00
他性侵是他爸媽的錯嗎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6-09-25 11:58:00
垃圾法匠就靠打官司賺錢 你們這樣要牠們去要飯嗎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6-09-25 11:58:00
難道你要怪他爸媽生下他????法盲最愛說人法匠了
作者: Sargasso (異次元の古戦場)   2016-09-25 11:59:00
有人要收傳票囉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6-09-25 11:59:00
鄉民每天把尊重專業掛在嘴邊,碰到法律就轉彎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6-09-25 11:59:00
可憐哦 鄉民會公審法匠就只能去路邊要飯了法律系那種叫專業 不要笑死人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6-09-25 12:00:00
反正現在台灣民意就是法律 法庭什麼的都不需要了乾脆疑似嫌犯就綁木樁讓鄉民丟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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