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推自由化 學者:先開放民眾自由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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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流言終結者今天舉辦「大師開講:電業法改革座談」,長期研究電力市場自由化的中
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認為,電業自由化可以給台灣帶來很大好處,但「先求有」的
改革常會停滯不前,產生利益團體長期賺取經濟的不公義,應採取一步到位,或可立法明
訂改革時間表與里程碑,並應先行對絕大多數民眾開放自由選擇。
依能源局規劃,電業自由化後,初級只將開放高壓用戶的「用電選擇權」,也就是說只有
大用戶有權自行選擇售電或發電商,以及要用什麼類型的電,小用戶則只能維持現狀向台
電買電。
王京明說,應該先開放售電業,讓民眾享受自由化的好處,且應先從1千多萬用電散戶開
放選擇購電權利,用電大戶則暫緩,這樣對台電的影響較小,讓售電業先如雨後春筍產生
,若不完全的自由化,反而可能導致電價上漲1成,因為大用戶可以逕自找燃煤電廠簽約
,把便宜的電都買走,而大用戶以企業為主,外人難免質疑圖利財團。
王京明說,應建立購電選擇權與相關配套的全面實施,發售電選擇權的准入與退出採報備
許可制,另取消石化能源配比制度,精進改革綠能配比與轉型配套,儘速優先建立電力零
售競爭市場,促進全民參與落實自由,電業自由化才能在台灣成功。
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說,世界各國有許多電業自由化的經驗,有成功也有失敗,
目前能源局推動的這部《電業法》修正草案,在學理及制度上都顯得荒誕不經,更與國外
制度大不相同,電業自由化有一體兩面的優點和缺點,開放是電業法改革的唯一道路。
黃士修說,這次的講座只是個開始,未來將於全台各地持續舉辦活動,並邀請如台電與台
電工會的成員、能源智庫與產業的學者專家、再生能源業者與環保團體等各界人士,以各
種觀點探討適合台灣的《電業法》制度,並呼籲蔡英文政府,國外電業自由化的成功案例
,開放、透明絕對是關鍵要素,若在研擬過程採取黑箱作法,社會大眾又怎能期待該法通
過後,政府不會進一步黑箱圖利財團呢?(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