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夏林清凌晨又發文:成過街老鼠也要求真問實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因輔大性侵案成為千夫所指的社科院長夏林清,今天凌晨於臉
書發文強調不願忍氣吞聲,寧願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也要求真問實到底,徹底實踐輔大
「真、善、美、聖」的校訓。
夏林清貼文
夏林清貼文
夏林清表示,昨早(26日)已在郵箱中接到輔大發出的免兼社科院長職務公文,上周五原
本與輔大校江漢聲約好會談,昨下午依照約定赴約,卻被告知校長不在,僅留一封信給她
。
夏林清寫道,校長信內要求她即刻起不要再發布跟性侵案相關的評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
採訪或節目邀約,以免再度造成受害當事人的二度傷會,更強調社科院長職務已暫停,之
後對外發言,請夏林清以個人學者身分表述,將不再代表系所或校方立場。
夏林清文中反詰,校長信中所指她違反的性平法第25條,信函條文怎麼和原25條的條文那
麼不同?法律可以被這樣子無限擴大的使用嗎?她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權與教師工作權都
遭到擠壓。
文末她更強調,卸下院長職,哪怕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還是堅持我的理念向前行!
我在輔仁的最後二年,亦將秉持「求真問實」,來踐行輔大真、善、美、聖的校訓了!」
夏林清臉書全文:
『求真問實』或是『忍氣吞聲』!
今天一早郵箱中接到「公布本校心理系夏林清教授即日起免兼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輔校
人字第1050019779號文。我得知免職令消息的順序是:9/22晚上十一點吧!接自由時報葉
記者來電告知校方於隔日中午記者會中宣佈「暫停夏林清教授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
9/23中午接到通知說:校長約我9/26下午一點談話,下午五點副校長來電告知並對「未先
知會我」表達道歉,今晨接電子公文後,一點到校長室赴約。本想職已免,就來和校長聊
聊,也聽聽他的看法,怎知校長不在,留我信一封!
拆信﹑展讀,嚇一跳!
『 1.依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此案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被害
人進行干擾以免造成二度傷害,教師若有違反,將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議處。
2.建議夏教授即刻起請勿再發布有關此案件之相關評論,或接受媒體任何形式以此為主題
之採訪或節目邀約,以免誤觸上述準則。
3.並以此信件正式向您確認之前性平會緊急會議決議,您的社科院院長職務已自當日決議
公布起暫停。之後對外發言請以您個人學者身分表述,不代表系所或校方立場。』
第3點,當然沒問題,夏林清就是一名心理系老師啊!我也立馬走回院辦,(還看到東森
記者在校園取景報導),與代院長和兩位擔心受怕的院秘書完成了交接工作,讓他們承擔
了過大的壓力,也接了一些無理的電話謾罵,心中不忍,我們擁抱了彼此、心意相通。院
中工作不可因我的免職而受影響,辛苦社科院同仁了!
第1、2點,卡住了我一陣子,因為前天9/24上午,「年代新聞面對面」就已約了我今日下
午錄節目,我肯定馬上就會違觸第二條,所以我是要等待「將被移送教師會」的命運?可
是,我覺得如果退縮,就是言論自由被限縮。
今晚是我第一次上時事政論節目,心得:上政論節目和上課一樣,要全神貫注!政論節目
,要努力撥開亂流,才得以切實傳遞資訊,面對面的溝通,要奪到些微實質了解的機會並
不容易,陳沂女士與潘健志先生都是第一次認識,算是不打不相識?
潘健志先生他的特定「精神科醫療業專業模式」,和性平法唯大的立場十分強烈,但這就
是現實中的主流模式,當然要面對!陳沂女士在潘的搶話強攻下,好不容易和我針對「工
作小組」與「情慾」對到了話,她算是保持比較開放的態度來質疑的。
9/24晚上自由時報葉記者亦於電訪中詢問過「情慾」問題,我表達了一段我對「情慾」的
觀點,今天我無機會對陳沂女士多說,現轉錄於下,畢竟在如「鬥獸場」般的政論節目場
中,「溝通」本就不易,能與陳沂走進了一小步,亦是對的事!
『我反對教條式保守地去壓抑情慾乃至性,我鼓勵並欣賞每個人面對自己的情慾,但並非
一眛地自由任意的讓它流動,人要對後果負責,一個人若冒著反對社會主流對情慾的看法
與價值觀去享有自己的情慾流動經驗,都應被尊重,但自己要有準備面對可能的批判與討
伐,不可以裝無辜。
我是站在這樣的觀點立場上,在和三人談了如何處理衝突情緒告一段落之後(2015/7/13
),在最後幾分鐘左右,表達抒發了我對心理系學生們近十年,我在心理系經驗到學生情
慾流動、喝酒嘔吐等事(我做主任時曾在掃地阿姨還沒上班前,用手清除前晚學生吐在助
教門口的穢物);我接著表示幾位系上老教師都要退了、青黃不接,如果此次學生間衝突
和這起意外我們沒對待好,就可能像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二句話四個月來如魔咒般被扭曲的扣在我的頭上,意外的在今晚陳沂與潘健志提問中,
還原脈絡了!只是聽說晚上沒播出這段。
晚上,再查校長信中所指的第25條,信函條文怎麼和原25條的條文那麼不同?甚為納悶?
法律可以被這樣子無限擴大的使用嗎?是真的要保護受害者?還是要掩飾甚麼?而這一條
將關乎我的兩項權力:「言論自由權」和「教師工作權」(教評會),當然要想辦法搞明
白!不料,一打開手機竟看到自由即時新聞,怎麼我還沒上節目時,報導就說「輔仁大學
性平會顧問吳志光10分鐘前受訪指出…吳志光強調,學校對此事必定會有具體措施,國家
、學校都是法治,將會『痛下決心』地處理。」難道準備生殺予奪嗎?
卸下院長職,還我舊衣衫,哪怕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還是堅持我的理念向前行!我在
輔仁的最後二年,亦將秉持「求真問實」,來踐行輔大真、善、美、聖的校訓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8018
5.備註: 又開嘲諷了! 口胡! 要戰便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