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雄放半天假就被刁民飆罵,簡單講就是想放假出去爽
其他縣市也都一樣,很多只是想放免費的假颱風假,出去玩而已
而且要不要放假還要昨天晚上就決定也是很奇怪,應該可以早上7點再決定就好了
反正8點才上課,甚至9點才上班,為什麼要提早這麼多就決定,降低決策的正確性
另外,大學跟私人企業應該自己決定要不要放假才對,政府根本不用管這麼多
至於高中以下未成年由政府決定也就算了
不過也不應該由地方政府決定共同的放假標準
畢竟同一個縣市也包含了山區、平地、海邊,每個地區的狀況都不一樣
怎麼都用相同的放假標準?
應該由各校校長決定,或許可以跟鄉鎮市區公所共同討論
總之不應該由一個命令就決定不同地區都是用相同的放假標準
也應該增加各單位的決策能力才對
政府什麼都管是不是變成無所不在的老大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