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 所謂之依法行政也是依它自己的標準而忽略其他款項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 9 條
天然災害期間,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之權責機關(以下簡稱通
報權責機關)如下:
一、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二、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轄區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區性之不同,將
前項權責授權所屬區、鄉(鎮、市)長決定發布,並應通報所在地區之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
機關、學校所在地區,經機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
上課後,應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學生及透過當地傳播媒體播報,並通報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其有上一級機關,並應報上一級機關備查。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將決定發布情形,通報或彙報本院人事行政總處
。
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
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也不是單以氣象預報的標準來衡量
民進黨的投票部隊選出個 依它自己的標準 的市長
苦了那些 沒投票權的 學生
※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E130005008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 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 一、依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
: 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
: 二、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附表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
: 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有致災之虞時。
: 三、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因受地形、
: 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
: 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 也就是說
: 當條件一 二 三 其中一個的時候
: 地方政府有權利依法停班停課
: 但當上述三項條件 皆未達成時 就停班停課
: 確實不符合此法規定 即所謂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