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輔大心理系畢業系友,對其他夏派陳述有不足,以及閃避的地方。
提出質疑:夏林清到底認不認同當事人女同學,是受害者呢?
且後來系上系友所有支持夏老師立場者(即使不是夏派的學生),
似乎都傾向持否定性侵的態度。這是一個重要的疑點。
FB連結:
https://goo.gl/YZGgFY
FB內容:
想了解那場公聽會對現在輔大心理人是什麼樣的意義,可以參考這篇,寫的蠻清楚的。
https://www.facebook.com/tastelife/posts/10154631115589884
****(但以下是我的個人意見/疑問)****
但是此篇內容並沒有討論到我的疑惑,讓外人旁聽或許還可以解釋過去(?),
因為演變成公眾事件,但關於民陣的人一群,一樣是外人(非事件相關人也非系
上師生,完全與事件無關之人)卻能以系友身份擁有發言權,然後接連的攻擊。
與其說是批評朱同學詆毀輔大心理的名譽,不如說是為了夏老師個人的名譽。
因為這個成份的存在,我認為社會大眾將之稱為「公審大會」合乎情理,
因為的確看來就像是民陣的人利用這個系友可以發言的機制,在修理朱巫兩人。
再加上夏老師與民陣成員深厚的關係,這就給大家很多想像的空間。
另外,我一直覺得這件事情有一個很重要的癥結,就在於對於性侵事件的認定。
我的解讀是這樣的,從朱生529一文看來,最令巫朱二人痛苦的,其實是
「明明是遭受了性侵,卻一直被否定」,不論是夏老師的「情欲流動」言辭,
工作小組做出的結論「猥褻」,還有民陣根本認為「巫是誣告」,都不是性侵。
(在其他文章裡也有提到王同學在系上放出不是性侵的消息,並使得系上同學產
生對立。)
當然,因為判決結果還未出來,所以可以說法律認定的事實尚未清楚,不過,
以輔大心理這麼重視主體性的觀點來看,當事人的主觀不是應該很被尊重嗎?
一個事件互相矛盾的多種看法不是都應該並存嗎?但似乎系上的權力方並不支持,
導致朱經過巫的同意寫了529一文進行控訴,且後來所有支持夏老師立場者,似乎
都傾向持否定性侵的態度。這是一個重要的疑點,因為如果不是性侵,更甚若巫
根本是誣告,實為雙方合意,那麼夏及其言論就幾乎沒有可議之處了,但當然,
那必然是有什麼大眾都並不知道的細節能夠推翻目前性侵的證據與論述。
而上述牽扯出另一個相關的矛盾點,也就是關於夏的支持者提出「培力」一說。
簡言之,如果「培力」要成立,那麼先必須要有一個「沒力」的主體才能「培力」,
也就是必須要先有一個受侵害的主體,也就是要先有被害者的角色或位置存在於先,
才有離開這個角色或位置的可能。因此,培力要成立,就需要先承認受害的事實
(或至少主觀認定),因此,「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讓我真的很矛盾,
而我也實在好奇,夏派至今是否認同巫同學做為一個受到侵害的角色或位置呢?
以夏派的學理而論,對性開放和自主的態度又是如何看待性侵的呢?
另外重申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我可以認同朱529的指控是完全杜撰的、
是完全偏頗的論述,但如果一個學生會做出這樣的強烈的舉動,它是控訴
同時也是求救、求助無門的表現。以夏派或輔大心理的習慣,事件都是有
脈絡的,那麼這個舉動,必然也有其出現的脈絡,最基本可以推論的是,
朱認為巫在系上的處理此事件的過程中沒有受到公平或合理的對待,而這
很可能是因為其主張事實為性侵被否定,以及巫做為受害者的感受與經驗
並沒有被同理和照顧(二度傷害的部分)。然而,夏及其支持者一直著力
於打擊529一文是誣衊的,卻似乎忽視事件導致的緣由,而卻這是我認為
應該更是需要釐清和處理的部分,也是我認為應該是要在這場公聽會裡,
同時一併被視為重點和處理的內容,但很可惜沒有,而529一文各方的岐異
也並未獲得妥善的解決。然而以上這些也都是涉入的各方我認為應該回顧
反思檢討的,所以我也認同,該道歉的不只是巫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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