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N700 (沉默的劍士)
2016-10-02 08:59:02(前文恕刪zzz)
如果有人覺得洗大體需要考量喪家意願的話,我想排去火葬埸撿骨也不錯,
特別是在台北市,要強制安排酒駕犯在下午三點以後,尤其是二殯要燒加班爐
的時候到埸站班呀~~要做到下班前把各爐掃乾淨喔www
啥? 酒駕犯說說他白天也要上班賺錢繳罰金?那也可以安排下班之後到各館做勞動服務=.=
不要太複雜,就看守冰櫃、靈堂跟火葬場就好,累的話由館方提供躺椅在這幾個地方外面
讓他們好好睡ZZZ
總之 酒駕犯不管是初犯或累犯 感喝酒上路就不要靠北啦